黄镇东:要在维护社会公正上下功夫
“人大工作强调程序和质量,高质量地实施常委会的工作计划,既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也要从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方法。”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谈起对人大工作的理解,将其概括为既要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当前社会的实际情况,又要和正确贯彻与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起来。
黄镇东说,人大工作脱离实际不行,形而上学也不行,无所作为更不行。看人大工作质量的关键不是看做了什么,而是怎么做好,怎么把工作做得扎实。比如立法,要从项目论证开始。如反家庭暴力,就要从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社会心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边界、社会学与法学研究调整的范围对象等方面论证是否具备立法的条件,什么时候出台比较合适,做到什么程度,由谁来提出这项议案等等。论证的同时要还做大量的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如果不进行调查研究,或者不会、不善于调研,不深入调研,想提高工作的质量恐怕是不可能的。调研的过程也是反映人民意愿的过程,不把人民群众的意愿反映到立法和监督工作中,工作肯定质量不会高。
正是基于对人大工作质量的理解,2011年,内务司法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可以概括为一条主线,两大重点领域,三个工作重点。一条主线是实现和维护社会公正。“现在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公平公正,比如资源分配、就业权利等等都可以包括其中。对内务司法委员会来说,我们关注的公正既有处于弱势地位群体的社会公正,又有处于社会公正最后防线的司法公正。”黄镇东说,这两个领域缺一不可。
“我们已经按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组织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2011年,又把社会普遍关注的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在四位副委员长的带领下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报告提出了从战略高度认识和谋划老龄工作、强化社会养老保障根本性作用等建议。基于检查报告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工作的调研,2012年,该法在常委会的立法计划中被确立为重点项目,此法修正案若能顺利审议通过,将为中国老年人带来更多的法制保障。残疾人保障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也在进行当中,不仅对进一步促进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更使得对该法的执法检查被纳入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为督促有关部门改进执法、修改完善法律提供了依据。
对于司法公正,内司委极为关注司法机关的建设。“目前,我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干警有60多万人,差不多有85%的人在基层,全部案件的85%也在基层。抓好基层,才能带动全局。”黄镇东说,2011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听取和审议两高基层建设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充分体现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在审议报告时,内司委提出了以公正司法为核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两院司法能力,提高管理水平,深化工作机制改革等建议。
“今年是十一届人大内司委工作最后一年,对很多同志来讲,也是有特殊意义的一年,我们要尽职尽责做好这一年的工作。”黄镇东告诉记者。当听到别人对他的人大生涯作出“为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做了很多事”的评价时,黄镇东却认为,自己做的都是职责所在,应该做的就不需要多说。需要实实在在地干,扎扎实实地干,不能够还没做,或者只做了一点就说得天花乱坠。(记者 于浩 谢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