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胜阻: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是法治国家的基石
本刊记者 梁国栋


辜胜阻198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学专业并留校任教,29岁晋升为副教授,33岁升任教授。在职称两次破格晋升的同时,辜胜阻也收获了不少荣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留学归国人员”、第三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都是他严谨治学、辛勤付出的回报。自1998年1月起任武汉市副市长以来,他历任湖北省副省长、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民建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等职。尽管职务在变,但这位学者型官员知识报国的志向和抱负却从未褪色。
作为知名经济学者,他对纷繁复杂的经济现象有着独到的见解。作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他对如何推动中国民主法制事业更进一步也有真知灼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目标。”他告诉记者,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回首2010年,这成为最让他难忘的一件大事。在倍感振奋之余,这位学者也关注着司法公正、司法权威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当前,司法过程遭外界干扰、司法判决‘判而不决’、‘终审不终’、生效裁决执行难、群众‘信访不信法’、行政权力影响司法权威等问题普遍存在。”说到此,他表情凝重。
作为国家救治社会冲突的最终方式,司法与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和基本权益密切相关,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道必不可少的环节。司法权威则是促进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辜胜阻认为,要实现以司法公信赢得司法权威的目标,应始终坚持以公平和效率为原则,正确处理好司法内部治理与外部环境优化的关系,不仅要通过自身能力建设来维护和提高司法信誉,也要不断优化司法外部环境。
对此,他也提出了几点建议。“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法官专业审判能力和法律精神,促进审判公正高效。”辜胜阻认为,要积极推进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增强广大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意识,不断健全法官的资质保障、经济保障、身份保障等机制以及预防和惩戒法官腐败的机制。同时,要树立“以公开促公正”的意识,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增强司法透明;建立强有力的执行机制,提升司法执行力,推进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改革;强化约束机制,坚持司法裁决终局性原则;建立内部纠错机制。
此外,他认为,还要创新内外部司法监督机制,依法规范司法监督,加强普法行动,提高公民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相统一的意识,营造重视和支持司法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