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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政府决策更“亲民”

——浙江省东阳市人大监督走出新路子

文/ 陈 煌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7年08月15日 15:26

    “大力整治危旧房项目,赞成票281票、反对票1票;推行普惠医疗制度项目,赞成票276票、反对票6票……”218日,在浙江省东阳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首次对政府民生实事实施代表票决,通过全体市人大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2017年政府十大民生实事。这是该市人大不断创新举措监督政府重点工作,助推政府决策更显民生、更重民意、更护民利的一个缩影。

    重大投资突出民生,杜绝形象工程

    2017年年初,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否决了市政府提出的“长松岗职工生活配套服务设施项目一期”项目,节省财政资金5.9亿元,这是近四年来该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叫停政府投资项目。

    “因临近的江北街道已规划建设人才公寓,加上近些年经济下行,外来人口减少,投资5.9亿元在经济开发区建设职工生活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利用率和效益难以保证,我们通过投票否决了这个项目。”东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施侍伟说。

    针对经济下行趋势日益严峻、地方财政经济日益困难的状况,该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监督审查,要求投资计划与财政支撑能力相匹配,项目安排突出重民生、保发展,充分考虑项目的必要性、紧迫性、效益性和可行性,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根据东阳市人大修改完善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监督办法》规定,财政资金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中途需要调整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及实施中投资额超出原概算10%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票决通过后,才可以实施。五年来,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共对128个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进行了逐个审查表决,否决了其中5个项目。另外有3个倾向于改善形象性项目,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初审,提出不适宜开工建设的意见后,市政府予以采纳。

    “一开始,我们有些不太接受,但通过几年的实践证明,人大的监督,确实能帮助我们把财政资金用得更好,被否决项目节省下来的资金可以投向其他更急需的民生项目。”东阳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政府投资重大民生项目比例逐年递增。

    资金使用注重绩效,杜绝浪费民财

    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了以后百姓有没有收益?这是人大监督的重点,但也是短板。长期以来,侧重预算的程序性、合法性审查,忽视对预算的绩效评价;侧重财务合规性检查,忽视对资金分配效果、资金使用效率的监督,这些问题一直都是财政监督取得突破的瓶颈所在。2015年,东阳市人大修订了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明确规定:每年确定23个财政资金投入数额较大、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专项资金,进行绩效审计或评价。这为财政监督引入绩效评价提供了制度基础。

    “2016年,我们选择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作为首次绩效评价的内容,目的就是要督促政府用好财政资金,树立起‘花钱要讲效益’的绩效理念,让百姓收益最大化。”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立刚说。为了突出专业性、增强监督实效,东阳市人大常委会特别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了专门的评价小组,实地勘察了10个乡镇街道的181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2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抽查项目补助金额1400余万元,占比超过70%。最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5.91分,评价等次为良好。东阳市人大常委会还对后续营运资金状况不佳、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率偏低等问题提出建议,要求整改。

    政府债务控制风险,杜绝给民增负

    政府性债务是一把“双刃剑”,适度举债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但过度负债会造成债务风险失控,最终会加重百姓的经济负担。

    近年来,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作为政府主要偿债来源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呈大幅下降趋势。对此,东阳市人大常委会未雨绸缪,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督。要求政府将债务计划作为预算草案的一部分提交人代会审查批准,年末债务余额控制在浙江省政府规定的指标内。常委会每年听取政府债务情况汇报,监督债务计划执行和债务资金的使用,严格把控债务计划调整。同时,针对国家新的地方债务管控政策,要求市政府抓紧整合政府融资平台,统一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出台实施PPP项目及国有企业经营性债务审批管理办法,促进政府初步形成了保重点、效益优先、风险可控的融资体系。

    “人大的监督不是给政府‘找茬’,而是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殊途同归。人大可以充分发挥制度的优越性,公正客观地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及时发现政府工作需要改进的地方,建议政府进一步完善决策,更好地造福百姓。”施侍伟如是说。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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