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询问:呵护生命,守望安全
文/本刊记者 张宝山 李小健
2016 年12 月24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出席。严隽琪副委员长主持会议。国务委员王勇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摄影/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2016 年12 月24 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张德江委员长出席。
严隽琪副委员长主持会议。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副委员长以及常委会委员,列席会议的专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询问。
国务委员王勇和工信部部长苗圩、住建部部长陈政高、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焕宁、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李兆前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
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社会高度关注。专题询问会上,参加这两次执法检查的七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所提问题非常“接地气”,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回答也十分认真和详细。
如何进一步强化安全法律实施?
当前安全生产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2016 年10 月底以来接连发生多起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请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继续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国务院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法律实施方面还将采取哪些措施,开展哪些工作?”欧阳淞委员提问。
国务委员王勇回答,将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法规标准建设,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法律实施。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加快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尽快出台《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加快标准制定修订进程,让法律确立的各项制度真正“落地生根”。二是抓紧完善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严格落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积极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要加大对所有省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巡查力度,加大对地方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力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奖惩力度,加大对企业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力度,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四是深入推进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针对近期部分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零容忍、严执法,彻底整改。五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执法质量水平。重点做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重大执法行为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主体责任、运用司法手段强化从严治理等工作。六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加强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等基础工作,发挥市场机制的推动作用。
煤矿重特大事故为何增多?
2016 年全国煤矿重特大事故增多,特别是最近两个多月,连续发生了重庆、黑龙江、内蒙古等地的煤矿重特大事故,引起社会关注。
“这些煤矿的安全问题已经不是隐患,而是‘明患’。”乌日图委员问道:这几起重特大事故大都发生在国家早已明文规定应关闭、退出和淘汰的落后产能煤矿,一些地方安全生产的规定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的原因在哪里?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焕宁回答,当前,一方面是事故总量在下降,另一方面是重特大事故在上升。尤其影响不好的是从10 月31 日至12 月3 日接连发生了三起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
杨焕宁分析,第一个原因是2016 年7 月份以来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第二个原因是我国煤炭行业普遍存在高瓦斯、先天不足的情况,前几年煤炭企业对治理瓦斯、设备更新改造投入不足;第三个原因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松懈,有规章不执行。
杨焕宁表示,针对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第一是要求所有安监系统、煤监系统的同志除了留下值班、应急人员以外,全部到一线检查重点单位,对七千多个煤矿,派人盯住每一个煤矿;第二是国家安监总局和煤监局组织30 个暗访组,不停地在全国市县以下的单位检查;第三是通过网络、手机向所有矿主、企业发送安全管理的要求,提醒他们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第四是加大舆论宣传,曝光存在问题的地方和煤矿。
农村建房和农机安全生产谁来监管?
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农机大范围推广使用,农村的建房能力和规模显著提升,但是农村和农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十分薄弱,事故高发多发。
张兴凯委员问:“农村建房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谁来监管?怎么监管?采取哪些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回答,农房建设过程中事故多发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国农村建房正在从传统单层农房转向现代多层楼房。现在农村新建房屋40% 以上是楼房,已经不是传统的农房了,解决这些问题迫在眉睫。
“我们将采取以下三个措施:第一,将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第二,对传统农房建筑,主要是抓工匠队伍建设;第三,逐步将农村楼房质量安全纳入规范管理。”陈政高说。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回答道:现在全国拖拉机已经达到2300 余万台,联合收割机已经达到170 多万台。由于机械装备技术水平还不高,也由于农村田间道路环境条件还没有完全改善,再加上农民的安全意识还不够强等原因,农机事故时有发生。目前,每年农机田间作业生产事故死亡两三百人,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近千人。
“第一,我们加强了牌证管理,按照规定,现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这两类机具要上牌,要年检,驾驶人员要持证;第二,我们现在在509 个农机大县年年搞检查,年年搞宣传;第三,通过农机的推广鉴定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来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升。”陈晓华说。
工信部部长苗圩补充答,在加强对农业机械装备技术水平、安全水平提升方面,工信部联合农业部、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农机装备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5)》,方案里已明确了对安全的要求。
配套法规和标准制修订为何进展缓慢?
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三条要求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法规和规章的工作还没有完全落实。安全生产法第十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目前,这项工作进展缓慢。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已经通过两年多了,是什么原因导致实施条例和部分配套法规迟迟没有出台?是什么原因导致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进展缓慢?下一步有何安排?有无时间表?”姚胜委员问道。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焕宁回答,自2002 年制定安全生产法以来,我国在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上,已经有了3 部综合法律、16 部专门法律、26 部行政法规、90 多部规章制度。但是,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条例一直未能出台。原因是:大的体制变动、一些新的领域与行业的出现、各方面难以达成共识、攻坚克难的精神头和本事不够。
杨焕宁说:“这几年制定了大量的标准, 但仍然不适应需求。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存在冲突。”对于加快标准制定修订的问题,2016 年12 月9 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作了规定,由国家安监总局负责统筹提出制定修订标准的计划,各个有关部门根据计划去制定。杨焕宁表示,这将对下一步加快标准的制定起到一个很好的作用。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回答,下一步,我们要加快推进标准化法的修订工作。一是编制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发展五年规划;二是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标准制修订程序;三是尽快制定修订一批急需的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四是加强安全生产重要标准的宣传贯彻。
货车非法改装、超载超限,如何整治?
何晔晖委员的问题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据了解,道路行驶的货车有大量都属于非法生产改装的车辆,超载超限现象十分普遍,给公路、桥梁以及其他车辆和行人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部分地区不符合标准的变型农机车也从事货物运输,超载超速现象也十分突出。超载超限为什么屡禁不止?国务院相关部门准备采取哪些措施,从源头上、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顽症?特别是对非法生产销售改装车、变型车的企业如何监管和处理?”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回答,从2004 年6 月起,交通运输部就会同公安部等七个部委在全国集中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由于经济利益驱动,法律法规不健全,违法成本比较低,个人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还不强,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加上货车非法改装的现象严重,所以货车超限超载的现象屡禁不止,一直没有得到根治。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治理力度。”李小鹏说,具体包括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对治超工作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坚决严肃处理;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完善信息系统;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等等。“我们也建议加快研究推进将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追究刑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力,提高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水平。”
公安部副部长李伟接着回答,非法改装是缺少监管造成的,对这个环节有关部门早几年就开始治理,应该说也取得了初步成效。此外,国务院五部门2015年专门出台了一个文件,统一了认定和处罚标准。最近几个月,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正在开展联检联治,共同执法,积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超速、逆向行驶等违法行驶,如何杜绝?
电动自行车的快速发展,在给人民群众提供出行便利的同时,反映出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电动自行车、代步车、助力车等在道路上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高速穿越人行斑马线的现象,比比皆是,导致事故频发。”郎胜委员就此发问:“对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国务院有关部门目前是如何监管的?将采取什么样措施,做到有效治理、从源头上管住?对大量存在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驶的现象,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将如何治理,以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工信部部长苗圩回答说,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驶长期存在,脱离监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也是现在道路安全事故主要发生源之一。长期以来,各方面对电动自行车认识不一致,导致缺乏具体的对策。将来在统一标准的情况下,根据不同地区的状况,对于路权、对于时段,给地方政府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对于现在已经在路上行驶的存量电动自行车,包括两轮、三轮、四轮车辆,设置一个过渡期,比如说三年、五年,通过赎买、淘汰等方式,逐渐把这个问题解决。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接着回答,现在电动自行车主要问题是80% 的车辆都超标,不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工商总局根据产品质量法和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将依法对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环节加强监管,严肃查处不合理的销售行为,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修订有关法律标准。
“电动自行车确有便民的一面,若强制管理易使群众与民警之间产生冲突。”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建议推广一些好的经验,比如政府牵头解决准入问题、上路要有明确的条件和要求、组织群众队伍参与管理等。
交通拥堵、停车难等“城市病”,如何缓解?
当前,我国越来越多的大中城市都存在交通拥堵、停车难等“城市病”,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李路委员提出,有关部门对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和缓解“停车难”问题有什么具体的办法?准备采取哪些措施?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坦承,交通拥堵降低了城市的运行效率,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社会诟病很多,人民群众深受其苦。而造成交通拥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城市路网密度和面积率不够,道路建设普遍是“宽马路、稀路网”,公共交通不发达,交通秩序混乱,单行道路推行缓慢,停车占道严重。
陈政高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拥堵的治理工作,在2015 年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和后来下发的中发6 号文件中,对解决城市道路拥堵问题提出了明确目标和任务。一是优化路网结构。到2020 年建成区路网密度要提高到8 公里每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到2020 年超大、特大城市的公交分担率要达到40% 以上,大城市达到30% 以上,中小城市达到20% 以上。三是逐步解决停车占道的问题。四是配合有关部门整顿路面交通秩序,提高交通通行效率。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单行道,使单行道成网、成片。
对于如何缓解停车难这一问题,陈政高介绍,住建部出台了规划建设方面的指导意见,下一步将重点落实以下几方面工作: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各城市要作出规划、提出目标,争取在一定时期内实现停车的需求与供给的基本平衡;进一步开放市场,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建设停车场;加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坚决打击违规停车行为;强化法律法规的建设,加大立法力度,将停车场的建设、收费、管理等纳入法治轨道。
“我们现在也呼吁各地政府积极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要千方百计治理‘城市病’。”公安部副部长李伟表示,一是要严格执法。作为执法部门必须敢于担当,要在违法乱停车、电动车治理方面加大执法力度。第二,要向科学要警力、要管理效率,提升科学管理水平。第三,继续加强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通过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共同治理“城市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