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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交通法出台:凸显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6年10月10日 08:42

    712日,作为2016年中国航海日重要活动之一,海军舰船开放日活动在浙江宁波北仑港区举行,上千名市民参观了海军军舰“郑州舰”,切身感受了我国国防事业的发展。摄影/新华社张培坚

    9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会议全票通过了国防交通法。

    “这是我国国防交通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运输投送局参谋、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黄伟业在会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部法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部国防军事立法,也是党和国家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第一部深入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法律,对推进经济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共享,提高战略投送能力和国防交通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能力,对推进我国综合交通领域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实现军民融合,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国防交通建设是保障军队能打仗、打胜仗的“生命线”

    据黄伟业介绍,交通具有国防和经济的双重属性。国防交通是以满足国防需要为目的,在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以及邮政等交通领域进行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资源使用的活动。

    国防交通发轫于革命战争年代,起步于新中国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之后,它的实质就是交通领域的战争准备,是保障军队能打仗、打胜仗的“生命线”。

    “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国防交通工作,根据各个时期的战略形势和军事斗争需要,也相继完成了一系列重大的国防交通建设任务。”黄伟业举例称,比如早在“三线”建设时期,就修建了一大批具有战略意义的公路和铁路。20世纪60年代,国家还设立了专项资金,重点建设国防公路和边防公路。

    进入新时期,中央和地方也加大了资金的投入,加强主要战略方向、重点方向、重点部队、边防、海防的战略交通网络建设。“可以说,国防交通已成为军民融合很紧密、成效很显著的领域。”

    实践经验不断积累,我国的相关立法工作也在不断跟进。19952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国防交通条例。黄伟业认为,21年来,以国防交通条例为代表的国防交通制度体系对推动国家国防交通建设,保障国防交通活动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军队建设改革的不断深化,新形势下国防交通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国防交通条例等一些法规制度已难以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新的形势要求,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基础性、全局性、综合性的法律来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黄伟业说,这次国防交通法的公布施行,将有效满足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深化军民融合、提高战略投送能力的迫切需要。

    突出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实现强军兴军,必须要做好军民融合这篇大文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合,多次阐述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必然选择是走融合发展之路,对加强军民融合、推进战略投送能力建设、提高后勤综合保障能力等提出明确要求,军民融合随之上升为国家战略。

    军民融合在国防交通建设方面的迫切性体现得尤为突出。因此,在国防交通法草案的审议中,如何进一步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精神成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们关注的焦点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邓昌友曾任空军政委,他举例称:“过去军队和地方基本上是‘两张皮’,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修高速公路没有考虑修机场跑道的问题,军队从作战需要考虑,不得不再修军用机场。军队修机场的时候,也没有很好地从地方民用航空运输的需求考虑,由此造成的浪费是巨大的。”邓昌友说,针对地方交通运输能力大幅提高的现状,国防交通法意在确保这部分运力在战时也能充分调动,或在大灾、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下,也能保证国防运输投送的顺利进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沈阳军区政委黄献中也认为,国防交通立法亟须加强部队和地方政府的通气、协调,因为“天天都要和地方同志打交道的活动领域,离开协调共商是很难行动的”。

    “比如,近些年随着陆军装备的改善,重装备不断进入战斗序列,我们的重型火炮、重型装甲战车,十几吨、几十吨重。现在我们国家公路发达,过去部队演习、训练都在农村,我们的陆军现有的装备完全可以发挥它的作用。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了,公路‘村村通’,每个村都通了标准公路,每个县都进入了高速公路网,这是一个好事情,但是给军队训练尤其是重装备行动带来了很多问题,有的上不了路。这些问题怎么办?需要和地方协商处理。”黄献中说,法律应将军队与地方之间的协调机制更好地建立起来。

    在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论证之后,通过的国防交通法在原先草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凸显了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精神,增加规定“促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并在第三条提出,“国家坚持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动军地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共享,提高国防交通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能力,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

    同时,法律对国防交通机构设置和职责进行了明确,并规定,国家鼓励公民和组织依法参与国防交通建设,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

    “国防交通就是军民融合、平战结合最好的实践平台。”黄献中说,立法时,我们把军民融合、平战结合这个矛盾化解好、解决好,将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产生重要的示范作用,也会为法律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的保障。

    完善国防交通基本制度

    那么国防交通法制定过程中,秉承了哪些重要原则呢?黄伟业对此回应称,国防交通法在起草制定的过程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主席的系列重要讲话,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总要求,从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和保障军队能打仗、打胜仗的需要出发,切实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要求相匹配的国防交通基本制度。主要坚持了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推动军地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共享,既使多元投资、多方技术、多种力量向国防交通聚焦,又使国防交通建设的成果能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

    二是着眼发展战略投送能力。明确军队、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各方的义务、责任和权益,规范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和政策制度,促进构建骨干在军、主体在民,一体保障的现代战略投送体系。

    三是坚持市场导向。注重以人为本,尊重市场规律,建立利益引导机制,调动公民和组织参与国防交通活动的积极性,同时也要保证责任、义务、权益相一致。

    四是着重完善基本制度。从计划规划、军地会商机制、贯彻国防要求、物资储备、奖励处罚等方面来系统完善国防交通工作中最主要、管长远、有权威的制度。

    五是科学总结实践经验。在我国国防交通建设的长期实践中,我们也形成了适合我们国情、军情的方针原则,积累了许许多多宝贵的经验,比如平战结合、军民融合、益军益民;又比如像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还有军政民企统一组织、铁水公空综合应用、运修防建紧密结合等等。在起草中我们把这些被证实是正确的、成熟的政策制度和成功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归纳、提炼,并把它们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加以确认。

    六是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现实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法律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确保法律能够落地生根、融入实践、依法执行。还有一点,注重和相关法律相衔接,处理好和国防法、国防动员法等法律的关系,搞好和铁路法、公路法、港口法、民航法等行业法规的衔接。

    黄伟业强调,此次国防交通的立法既科学总结了历史经验,又充分体现了新的时代要求;既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又借鉴了发达国家的有益做法,彰显了军事交通运输和交通战备系统的热切期盼。这个法律草案在征求意见的时候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交通运输行业的高度关注和广泛认同。“我们相信,随着该法的公布施行,我国的国防交通事业将进入法治化、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文/本刊记者 张维炜)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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