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人大:厚植地方立法土壤
文/万耀祥 邓鹏飞
当立法权的扩容正成为全国各地加快民主法治建设的一场“及时雨”时,九江市也迎来“立法之春”。2015年11月20日,在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布的全省首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设区的市名单中,“九江市”三个字深深吸引着500万名浔城百姓的眼球……
接过地方立法的“接力棒”,如何跑出成绩、赢得喝彩,是当前摆在各设区的市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朝着新生事物,面对全新挑战,唯有不等不靠、自我加压、扬鞭奋蹄,不断积蓄立法能量,厚植立法土壤,才能真正立出良法、善法和管用之法。”今年3月10日,九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静在全市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这样表示。
立法能力关键是人的能力
2015年9月12日,九江市召开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江西省率先设立九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由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法制委主任委员,同时配备4名副主任委员和6名委员;同年10月20日,增设九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报请成立九江市立法研究中心。立法机构的设立,为九江市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迈出坚实的一步。
九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吕斌一语道出当前各设区的市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所面临的最大挑战:“立法能力,九江市同样处于一个亟须不断增强的过程,关键是人的能力。”
自2015年3月15日新修改的立法法公布实施以来,九江市坚持把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摆在立法工作的压倒性位置,并持续发力。包括:向社会广泛征才求贤,公开遴选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10名;加强立法沟通协作,与南昌大学、九江学院等部分高等院校签订立法合作协议,共同组建立法人才库;专门聘请有丰富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的立法顾问、立法咨询专家15名;采取“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专家学者和教授举办立法专题知识培训七场,组织立法工作人员赴全国人大培训基地接受集中培训和到省人大常委会跟班学习,组成学习考察组赴立法工作先进地市学习考察等。
立法制度实为最有效的立法方法
2016年6月12日至17日,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国发率学习考察组赴陕西、山西等地学习考察文物保护立法工作。无论是西安、太原等省会城市,还是大同等较大地市,在立法工作上都有明显的共同之处:拥有一整套规范有序的立法制度。
九江市虽是首次立法,但从未忽视过建立立法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15年11月以来,九江市已建立立法立项制度和法规起草协调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立法沟通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立法沟通协调改进立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实行人大、政府立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立法论证、听证、评估制度,出台了《九江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论证工作规则》《九江市地方性法规评估工作规则》;建立立法协商制度,通过电视电台、网络微信、邮件寄送等形式,公开征集意见,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立法。
4月12日,九江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情况赴市公安局开展立法调研。摄影/张建军
立法特色就是要带着地方泥土气息
近年来,九江城区“半夜搬家炮”现象尤盛。在今年年初九江市两会期间,就有一些九江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相关建议或提案。记者采访九江市人大代表杨西时,他介绍自己连续两年提出“关于对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实行规范管理,既尊重传统民俗,又保护公共环境的建议”。今年正好趁着九江被批准制定地方性法规,他从立法层面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16年2月29日,在九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吕斌表示,“地方立法要有地方特色,关键是要接地气,立出带着地方泥土气息的法规。”为切实制定出最贴近九江实际的地方性法规,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对近年来所有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进行认真梳理,向社会各界以网络、邮件等多种方式发放征求意见函千余份,组成调研组先后赴所涉城市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深入调研。经梳理汇总,发现关于规范城区燃放烟花鞭炮的意见和建议比较集中。
“我的理解就是根据地方百姓生产生活特色,立出百姓最需要的法,这就是特色法。”九江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曹钟安告诉记者。
“对城区烟花爆竹燃放进行立法,将有效控制二氧化硫、一氧化氮等气体对空气造成的污染,降低噪音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对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意义重大。”九江市环保局局长钟好立说。
今年3月底,《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草案)》作为2016年立法审议项目,已经九江市委第66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7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九江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该规定草案已进行第一次审议,之后将在社会各方利益的相互碰撞中继续完善成熟。
乘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东风,九江市的立法事业正乘风破浪,扬帆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