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去一降一补”: 功在当下,利在长远
文/高强
今年上半年,我国的经济形势总体上看是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符合预期。我们在稳增长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力度很大,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GDP增长达到6.7%,来之不易。
同时,也存在稳中有忧、稳中有难的问题。经济的发展方式仍比较单一,主要靠投资拉动,特别是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投资拉动,缺乏可持续性。有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各地县及县以上新城建设规划有3500个,规划居住人口达34亿人,可以容纳世界近一半的人口。这些新城谁来住,发展什么产业,靠什么维持生计,会不会是一场新的房地产“大跃进”?这都值得我们深思。
而在另一方面,大家对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供给侧改革方面的认识还不够统一、力度不够大、行动不够快,效果也不够显著。反映经济增长的统计数据相当详实,而反映“三去一降一补”方面的成效却都比较笼统,语焉不详,缺乏有说服力的数据。
对于去产能,其涉及的行业,不仅限于煤、钢产业,还涉及建材、火电、药品等过剩产业;不仅要减产量,更要下决心减少过剩生产能力,可这方面的工作做得远远不够。有些地方和企业被迫减少一些产品的产量,却不愿减少产能;有的甚至还在增加产能,希望有朝一日,东山再起,一旦煤、钢价格松动,就立即恢复生产,这是很危险的。
去产能涉及的困难确实很多,比如就业问题、下岗职工安置问题、生活保障问题、财政收入问题等等,不能一哄而起,但也不能只靠地方各行其是,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工作规划,有力、有度、有效地落实;应当深入重点地区调查研究,加强督导检查,并面对面地帮助解决问题,防止社会不稳定情况的出现。
对于去库存,主要是房地产去库存。这个问题集中在三、四线城市,也就是地级市和县级城镇。现在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是一个模糊概念,即待销售的商品房数量连续四个月减少,而实际减了多少,在建的商品房又增加了多少,总的趋势是产大于销,还是销大于产,都没有说清楚。虽然有关部门采取了将预算安排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用于补助进城农民购置商品房等货币化形式,但作用还不够大。如果对大规模的城镇建设不加以引导、调节,甚至限制,去库存的任务不仅难以完成,可能还会愈演愈烈。
对于去杠杆,各方面认识很不统一。去杠杆与稳增长确实也存在一些矛盾。有些同志认为我国经济的杠杆率并不高,问题并不突出,还有增加的空间,并认为“日本的全部债务余额已占到GDP的2.5倍,也没有出现大的问题”。因此,在去杠杆方面决心不大、措施不力、行动不积极,使得我国杠杆率不仅没有下降,反而有强化的趋势。分析我国的经济杠杆率,不仅要看信贷和债务总量,更要看信贷和债务结构;既要看企业负债情况,更要看政府和居民的债务情况。我认为,去杠杆的关键在于控制政府债务和居民消费性贷款。对实体经济的贷款和债务,不仅不能限制,还应当鼓励、支持。
关于政府债务,有些同志套用西方国家的标准,认为占比还不高、风险也不大,没有债务危机。我不赞成这种观点,应当立足中国国情看问题。在中国的体制下,政府债务主要不是来自于社会筹资,而大多是由银行购买。即使到期不能归还,还可以再发置换债,借新还旧。从这个角度看,政府确实不会出现债务危机。但是,分析政府债务,不能就债务论债务,而应当从整个国家经济发展全局的角度看问题。银行的贷款不是无限的,而是定量的。如果银行的资金大部分为政府所用,必然挤占企业贷款,导致企业融资难,影响实体经济发展;如果每年银行新增的贷款大部分用于政府债务的借新还旧,必然影响企业发展的动力与活力。
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但应当有一个原则,就是不与企业争贷款,不影响实体经济发展。现在有些部门对增加政府债务、扩大政府投资的热情很高,但不能忘记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我国银行的资本金不多,银行运作基本靠居民储蓄存款,实际上是居民储蓄支撑着银行、支撑着政府债务,这是民众对政府和银行的信任。对于这种信任感要千方百计地保护,绝不能有丝毫损伤,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有的同志主张降低银行利率,甚至仿照外国的做法实行负利率,这万万使不得。如果民众失去对银行的信任,不去增加储蓄,银行的资金从哪里来?能靠发票子吗?如果民众大量到银行提取现金,或者用人民币大量购买外币,出现金融危机和财政危机应当不是耸人听闻。应该说,“借新还旧”不仅掩盖了银行不良贷款的实际状况,影响了银行贷款的流动性,也造成了实体经济的供血不足,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关于居民消费性贷款,也应当把握好“度”,既不能规模过大,也不能增长过快。有资料显示,目前居民的消费性贷款余额已达21万亿元,包括教育贷款、住房贷款、医疗贷款等。这些贷款缓解了居民的暂时困难,拉动了当期消费,也增加了银行的收益。但由于消费性贷款具有投放快而回收慢的特点,虽然拉动当期消费却影响未来消费,也是不可持续的。如果居民消费性贷款到期不能归还,不仅形成银行不良资产,还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发放消费性贷款,应当坚持小型、短期、快运转的原则,不能为拉动当期消费而大量放贷。“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值得我们汲取。
对于降成本,应当实行综合施策,单纯靠政府减免税费不仅缺乏可持续性,财政状况也难以维持。政府即使减轻企业负担,也应当将重点放在清理取消违法违规的收费上,不能未经人大批准再大量减税。
去年12月,《人民日报》发表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行动纲要,明确提出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取消。但时至今日,有关部门尚没有采取实质性的行动,甚至还出台了新的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基金项目,说明落实之难。
应当看到,降低企业成本、政府减负只是一个方面,而治本之策还应当是靠企业加强技术改造、节能降耗、提高生产率。目前国际市场价格较低,正是降成本的好时机,广大企业应当抓住机遇,扩大新技术、新材料进口,加快技术改造与升级,减少浪费、降低消耗。
对于工资、养老金的调整,政府应当依法建立规范机制,避免随意性,避免人为因素,避免行政手段。应当参照国际经验,建立工资和养老金调整与物价上涨挂钩的机制,并以此为底线,保住居民实际收入不下降。在此基础上,再根据财政收入增长和企业效益提高情况作出具体调整。
总之,降成本,应当坚持以企业为主、政府为辅的原则,政府的责任是依法清理不合法、不合规的收费项目,为企业降成本提供必要支持。但主要责任还要靠企业奋发努力,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单靠政府效果不会太好。
对于补短板,既包括补民生短板,又包括补产能短板。我国的产能既存在供大于求,也存在供不应求。过剩产能主要是初级产品、加工产品和低端产品,而产能短板主要是原创的、高端的、高技术含量的产品。
国家应当大力支持科技研发、创造,紧跟世界高新技术潮流,但这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上半年,创新企业、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发展很快,形势不错。政府应当制定创新技术、创新产品的统一标准,以弥补国家技术空白为标准,防止“假冒”;应当加强指导,稳步推进,防止“一窝蜂”,出现前几年类似“光伏”的情况。同时,有关部门应当实事求是地对我国的创新企业、创新技术和创新产品进行统计,客观反映其在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和作用,以明确补短板的方向、目标和重点。
对于补民生短板,重点应当加强精准扶贫,实现减贫目标。对于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等改善民生目标,则应当根据我国经济和财政状况实事求是地决策。
总的说来,落实中央提出的“三去一降一补”任务,是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关系到当前,也关系到今后几年、十几年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可能比稳增长更重要、更艰巨、更繁重。希望有关部门将工作重点切实转变到转方式、调结构和改革、创新上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充实统计数据,更清楚地反映经济发展趋势,更深入地分析经济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有效地指导经济工作。
(作者为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副理事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