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如何落实?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负有主体责任,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这是国际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食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绝不能在食品生产经营这个环节上掉链子。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也发现,目前仍普遍存在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较弱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在检查时多次强调,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严格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落实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原料控制、成品检验、销售记录等各项制度,执行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贮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包装、餐具消毒等各类规定,建立健全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努力实现源头能追溯、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应跟踪、责任必追究。
检查组“飞行检查”食品企业
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此次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一个重点。5月5日,执法检查组在甘肃省定西市检查了一家食品生产企业、一个乡镇食药监所后,时间已近中午12点。在去吃中饭的途中,执法检查组的车辆毫无预警地停在路边一家清真羊肉面店门口。全体检查组成员进到店里。
当被告知是来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时,正在店里招呼客人的东乡族老板一边拿出一摞档案发票,一边连声说:“有,都有,我这里都全全的。”
在各种票据当中,执法检查组成员一眼就看出了问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经营范围明确写着:不含凉菜。然而在柜台一侧,赫然摆着数种凉拌菜。显然,这是超范围经营,是不允许的。这种不具备凉菜制作条件的饭店如果出售凉拌菜,就会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问题虽然有,但整体情况却不错。后厨的卫生情况良好,墙上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很规范,从业人员的各种证件也都齐备。在询问了几位从业人员关于食品安全法的一些问题后,执法检查组离开,一个临时抽检任务就此完成。
“这就是我们业内俗称的‘飞行检查’,就是在被检查单位不知晓的情况下随机临时进行的检查。”陪同此次执法检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告诉记者,“飞行检查”的特点就是突然性和震慑性,目的就是为了了解被监督对象的真实情况,发现其需要改进的问题。据了解,在此次执法检查中,这样类似的检查还有很多。
勤修内功,“打铁还需自身硬”
从事一线生产经营的食品企业,是千家万户“餐桌安全”的源头。要确保食品安全,首要的是食品企业勤修内功,“打铁还需自身硬”。
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使中国食品产业付出巨大代价。这不仅表现在中国人全球抢购奶粉的“内需变异”方面,还表现在中国食品在全球市场的“失位”上。中国食品产业正面临着近30年来最艰难而相对漫长的转型期。其中最重要的转型,就是食品行业逐渐从以“价格战”为主的终端竞争,转向以诚信与创新为主的品牌竞争、以产业链安全为主的价值竞争。因此,食品安全已成为食品产业竞争力的根基。
在食品安全存在较多问题、食品安全信任危机的现状下,消费者把信任更多给予大型、规范的食品企业。这类企业具有良好的生产规范,原料来源可追溯。形成品牌与口碑的食品企业也应珍视这种信任,做有食品安全担当的良心企业。
专家强调,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食品生产经营者更要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社会责任。首先,要勤修内功,严格遵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其次,要积极配合政府和行业组织推动食品安全知识的科普教育,帮助广大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的认知能力,提升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科学素养。
比如,部分企业热衷于宣传产品绝对不含添加剂、防腐剂,就会误导消费者形成“添加剂、防腐剂就等于有害健康”的观念,这也是企业应该认真反思的问题。再比如,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的冰鲜鱼较多,而中国老百姓偏偏觉得活鱼好,但在运输过程中鱼类死亡率极高,所以只好加大量药剂。中国消费者觉得浓稠的牛奶才是真的好,而正常情况下,牛奶很难做到蛋白质含量达3.5%,为了满足这样的需求,三聚氰胺出现了。消费者种种不当的消费理念,让不良商家有可乘之机,以致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扭曲现状。鉴于此,食品生产经营者有责任引导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形成正确认识。
第三,中国食品安全最大的隐患实际上在前端,在于大气、水源、土壤污染。没有净土、没有净水,哪来食品安全?这一问题短期内难以有效解决,但食品生产经营者仍可以尽自己一份力,比如规划建设专门的食品生产基地,在食品生产基地里,确保土壤、水、空气等是安全无污染的。
网络食品安全怎样才能更放心?
互联网和移动社交平台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在线餐饮、食品微商等新型的互联网营销模式。必须承认,网络订餐不仅方便快捷,而且价格优惠,但其质量是否也同样美好?疑问确实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成了网络订餐的一个阴影。一份在线餐饮调查报告显示,在网络订餐投诉中,送餐慢因素占比63%,食品不安全因素紧跟其后,占比为27%。
互联网餐饮安全问题也成为此次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一个重要方面。“进入厨房,检查人员吃了一惊,锅盆黑渍渍、油乎乎,液化气软管交叉缠绕,三五平方米的厨房杂乱不堪,甚至有狗在旁边跑来跑去。在附近另一个后厨,检查人员看到,几个饮料瓶放在院中桌上,旁边是几十桶用空了的白塑料桶,细细查看,里面装的是过了期的果味调味粉……”今年5月,执法检查组在黑龙江省检查期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伟介绍说,这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来自某些外卖平台的加盟商家。
4月25日,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农牧业局植保植检站专家指导农民正确使用和投放“生物导弹”,用以灭杀水稻螟虫,以提升粮食品质,确保食品安全。摄影/成潮生
2015年4月,齐齐哈尔大学一名大学生在“美团”网上点了一份12元的羊肉盖饭,食用后发生食物中毒现象。更可气的是,由于是通过第三方平台订餐,这位维权无门的学生根本找不到他点的这份盖饭到底是谁做的。
“后来这位学生投诉到我们这里,我们检查发现,涉事商家无证无照,卫生条件十分恶劣,是典型的夫妻店,他们专给网络平台供餐,雇了几名大学生负责送饭。”刘伟说。
刘伟所管辖的建华区是齐齐哈尔大学所在地,而大学生正是网络订餐的主力军。“不夸张地说,大学生们每人每天平均有一顿半的饭都是由这些网络订餐平台供应的,仅齐齐哈尔大学每天就要消费几万份。然而,由于网络订餐是新鲜事物,当时的食品安全法没有相关规定,根本‘治’不了它们。”刘伟告诉记者,为了彻底扫除这个食品安全“死角”,他们一方面对300多家供餐加盟商进行全面检查,另一方面对外卖平台负责人不断约谈,并率先采取备案制管理。
“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新法实施后,在我们的督促下,有264家不合格供应商都下了线。”刘伟说,现在情况变了,不是他们上门去查,而是许多供应商主动打来电话:“你们来看看吧,我的证都办齐了,卫生条件也搞好了,请来检查。”
网络订餐平台的背后,有着无数极小规模的食品经营者,有的饭菜甚至就是夫妻二人在自家厨房做出来的。与大小饭店相比,对这些餐饮生产商的监管难度更大。有人建议:既然难以监管,不如全部取缔,把隐患完全消除。
多位专家指出,新兴的互联网营销模式和内容尽管给食品安全带来挑战,但是我们必须接受并支持其良性发展。如果把网上的小商户、个体户都打掉,遏制这些新业态的成长,整个市场的活力就会不足。政府不可能直接面对成千上万的小商户,需要第三方平台来监管小商户,政府只需监管好第三方平台即可。
刘伟也向记者说出自己的想法,“网络订餐的客户主要是年轻人、医院病人、空巢老人。他们确实有这个需求,而做饭菜的不少又是家庭困难的下岗职工。不能为了执法方便而简单地把它们‘整死’,我们必须为老百姓的正当需求把好关,做好规范和监管。”
如何把好网络订餐质量关?刘伟提出建议,首先,要找到它是谁?监管部门要摸清、走访所有的网络平台供应商,把它们纳入到日常管辖范围。其次,要求这些供应商自身必须证照齐全,其采购的原料也必须索证索票。第三,要定期对他们进行培训,让他们熟知法律法规、操作规范等。
记者了解到,互联网营销这些新兴业态在法律上也面临监管难题。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对象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但在具体实施中却遇到了困难。
专家指出,比如在微信公众号里卖食品,很难界定这是一个经营行为,还是一个维护社会关系圈的社会行为。现有的食品安全法规难以适用微商等新兴业态。将来还会有更多的新兴业态,这需要监管部门提前去研判、去预测,改变过去发现问题后才去监管的固有观念,还需要监管部门和产业部门时刻保持互动。这样,产业的发展和监管的安全才会共赢。
(文/本刊记者 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