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大:三十四年持续盯住环保不放松
“2015年,太原市区优良天数230天,较上年增加33天,优良率为63.01%;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13,较上年同期下降7.76%……”2016年2月18日,在春节后太原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第一次常委会会议上,太原市环保局局长陈继光代表市政府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
这些看似枯燥的数据,对于听取报告的很多常委会组成人员来说却不同寻常。从字里行间,他们看到的是省城太原的蓝天白云已成为常态,一个更加宜居的城市正渐渐明晰,“锦绣太原”回归的脚步也越来越近……
这也表明,太原市人大对环保工作34年的持续关注已进入收获的季节。
曾几何时,作为“煤都”山西省省会的太原一度是全球最不适宜人类居住的城市之一。天空常年灰雾蒙蒙,近在咫尺的东西山难睹真容,大气、水等污染指标居高不下,全年二级以上优良天数几乎仅有现在的五分之一。
“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觉醒的太原把“保卫蓝天,守护绿色家园,再造宜居环境”作为最优先的发展目标之一。太原市人大与太原市各界戮力同心,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为省城环境改善倾尽全力。
1982年,首届太原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伊始,就把对环保工作的监督摆在了极其重要的位置。1983年至今,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议题加起来已近千个,但是,每年的第一次常委会会议的第一项议题都是听取和审议环境保护工作报告,这成了一个雷打不动的惯例。
每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在认真组织视察、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审议,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并适时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截至目前,太原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环保工作的决议和决定在所作决议、决定总量中一直保持在15%左右。
太原市人大不仅在会上听报告、提建议,还走出去,深入到基层,走进环保工作第一线,给予环保工作更大的推动力。从1996年起,太原市人大每年都举行“太原环保行”活动,组织媒体采访团,以环保为主题,褒扬守法典型,揭露环境违法行为。20年来该活动从未中断,调动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成为推动省城环保事业的重要力量之一。
2012年,太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太原市的全国、省、市、县、乡五级千名人大代表对省城环境污染治理情况展开专项视察。在专项视察中,千余名代表深入到城市的角落去发现污染源,分析污染的根源,寻求治理污染的途径。深冬的太原,代表们冒着严寒,在煤烟刺鼻的城中村、在垃圾遍地的施工工地旁边鼻子冻红了、手冻麻了,但仍在拍,仍在记。他们用照片、视频、文字记录下污染情况,数千份珍贵资料就这样汇集起来,为环保部门治理污染提供重要线索和依据。
发现了问题,如何解决问题,如何让群众的诉求成为环保工作者的动力?为此,太原市人大全方位运用法律所赋予的职能,通过各种方式推进环保工作。2014年12月,太原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询问,就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五大环保工程和五项环境整治、推动太原“绿色发展”等问题,与市政府九个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将各种问题摆上台面,双方不避矛盾,共同探求环境问题的本源。对于不作为或乱作为者,太原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相关规定问责追责,给予环保工作更大助力。
太原市人大还把环保立法放在重要位置,自1987年太原市拥有了地方立法权以来,相继制定了《太原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太原市晋祠泉域保护条例》《太原市兰村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太原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太原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太原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太原市清洁生产条例》《太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等多部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覆盖了太原市环保工作的方方面面。2015年,太原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加强有效监督的意见》,对太原市大气环境、水污染和环境热点问题治理的推进加大监督力度。
做好事不难,能把一件事坚持做数十年,则体现了坚定的恒心与不变的信念。太原环境保护骄人业绩的取得,是太原市历届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也是太原市人大常委会数十年对环保工作坚持不懈关注并为之努力的结果。34年间,太原市人大把生态环境这一“人民最大的福利”始终挂在心间,把推进环境治理的责任始终担在肩头。这份担当,正是太原市环保工作得以稳步推进的重要保障和动力。
付出终有回报。曾经的全国污染最严重城市,正一步步发生着蜕变:2000年,太原市一举摘掉全国污染第一的帽子;2002年,被国家建设部授予“中国人居环境最佳范例奖”;2005年被省政府命名为“山西省园林城市”;2008年太原市的环境质量Ⅱ级以上天数突破了300天;2010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