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首份年度环保报告监督把脉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环保报告侧记
4月26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摄影/冯涛
4月26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近年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特别是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上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强调,应该看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问题还很突出,特别是一些痼疾,如不采取特殊措施,很难再向前推进。应进一步增强对当前我国环境状况的危机感和忧患意识。很多环境问题不是治理不了,关键是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重视起来,加大工作力度,并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分组会议现场气氛热烈,与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审议时对报告既有充分肯定和赞扬,更有批评和建设性意见。他们就报告中提到的大气和污水处理、土壤修复、农村污染、经济结构调整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
土壤治理相对薄弱,亟待加强
除了广受关注的雾霾和污水处理,土壤污染在此次分组会议审议时被屡屡提及,成为委员们热议的重点内容。
2013年9月和2015年4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相继发布。与早已展开的空气和水污染治理相比,土壤治污起步较晚,关系土壤环境保护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何时出台一直备受业界关注。
2016年4月25日上午,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受国务院委托,在向常委会会议作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全国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时透露,2016年将出台、实施《土十条》。
陈吉宁指出,为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2015年已在10个省份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支持38个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开展综合防治示范,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共涉及16.23亿亩。
此外,2015年在长株潭地区实施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共涉及170万亩。在新疆、甘肃等六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示范,约涉及1200万亩。
陈吉宁表示,下一步将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同时,将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吕祖善委员在审议时强烈呼吁加快制定统一明确的土地污染普查标准和普查范围,不仅普查耕地,还要普查城市建设用地。“(治理土壤污染)比治水难得多,水和空气污染都看得见,土地污染却是搞不清楚的,被污染的土壤里长出来的青菜绿油油的,长出来的瓜果又大又甜,但是不能吃。”他说。
吕祖善表示,当前土地污染的状况令人触目惊心,报告中提到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实际状况可能更严重。“我们国家土地污染主要是重金属污染,降解难度极大,代价极其昂贵。”
“重金属含量太高了,种多少年棉花才能把它稀释掉?!”黄伯云委员说,目前土壤的重金属污染的治理仍然找不到一个好办法。他表示,污染不是一天产生的,也不是一天可以解决的,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任务非常艰巨。
与会委员与代表认为,解决土壤污染问题,难度比想象的大,情况比想象的复杂。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胡明以秸秆焚烧举例说:“我们小时候,秸秆和草皮都是下田沤肥的。现在农村从事农活儿的中老年人占很大比例,你让他们把秸秆和农家肥下田确实不容易。这些问题的处理不是嘴上说说就可以的,我们希望政府在这上面进行大的投入。”
杜黎明委员表示,最近媒体曝光的常州外国语学校周边土地污染问题,暴露出了土地污染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杜黎明列举了报告中的三个专项资金数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7亿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6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1.5亿元,并提出“仅就这个口径来比,土地污染防治的专项经费仅为大气污染防治经费的35%和水污染防治经费的30%。而实际上土地污染治理难度远大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治理难度”。杜黎明认为,“目前,资金的保障方面差距这么大,要想把工作做好,怎么可能?因此,建议加大财政保障的力度。”
严以新委员也表示,目前土壤修复资金非常缺乏,需要投入的资金与实际中央财政资金之间存在着巨大缺口。严以新建议,在土壤修复上,一方面需要国家的投入,另一方面也应采取例如PPP的合作模式。现在有的民营企业有资金和技术,却无法参与投标,这方面国家应从长远战略考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到环境治理中。
王明雯委员认为,目前与水、空气的污染预防与治理相比,土壤污染防治在相关法律制度及标准制定方面比较薄弱。建议尽快完成全国土壤污染调查,同时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进程,尽快出台《土十条》,推动土壤污染防治。
应重点解决农村污染中的突出问题
不少委员关心农村环保的进展情况,在审议时强调指出应重点解决农村污染中的突出问题。
谢旭人委员表示,报告提及“十二五”期间全国完成了7.2万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1.2亿农村人口直接受益,反映了这些年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必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建设。因此,谢旭人建议,应建立完善农村环保建设的投入机制,将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征收的城建维护税优先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各级财政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村镇环境保护的投入;重点解决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例如让农村群众能喝上干净的水、使用卫生厕所、走平坦的路、处理好垃圾和污水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车光铁委员认为,在农村受城市造成的环境污染影响的同时,农村生产、建设和开发造成的污染也在危害着城市环境。尽管农村人口密度较小,自身环境也具有一定的自我修复能力,但城乡相互影响和污染转移蔓延等问题也应引起高度重视。为此,车光铁建议,应进一步统筹推进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新农村建设整体需要,全面加强城镇和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镇和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同时,重点围绕城镇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环保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环保公益性事业发展。
郭凤莲委员说,农村垃圾处理问题不能忽视,例如大量塑料制品产生的垃圾在自然环境下难以降解。郭凤莲建议,农村垃圾的治理工程应该列入国家重点项目。
利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环境治理
许多委员在审议时特别强调了环境治理顶层设计的重要性,指出要推动环保工作与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去产能的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
彭森委员表示,治理环境不能就环保讲环保。相反,如果经济结构调整得当,整个环境治理也会取得重大进展。按照中央要求,去产能要多利用市场机制,因此建议更多利用环境、质量、技术等标准推动去产能,使之符合市场化的方向,通过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推动这项工作。
“还应该通过各方面改革,进一步为环保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比如重点生态地区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应该在‘十三五’期间加快步伐。”彭森指出,“希望明年国务院汇报环境情况和环境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时能够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作更深入的分析。”
吕祖善委员表示,要根本扭转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必须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手。吕祖善认为应从两方面着手,第一是“控新治旧”,即控制新的污染、治理旧的污染,实现环境质量逐步好转。同时还要“监建并举”,不仅要加大监督监管力度,还要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和控制设施的建设和利用力度。另外,环境治理的顶层设计也应加快,按照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分的要求,以区域环境容量和区域环境战略评价为依据,提出控制并逐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具体目标。
(文/本刊记者 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