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发力精准立法 促进美丽天津建设
——天津市人大连续三年扎实推进环境立法
文/高绍 林张瑾
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调研天津市主要泵站,了解本市生活供水情况。摄影/王洋
2016年1月30日,天津市各主要媒体刊发消息:天津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票通过《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天津市人大近年来以大会形式通过的第三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
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吹响建设“美丽中国”的号角。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时要求加快打造美丽天津;8月,天津市委十届三次全会通过《美丽天津纲要》;10月,“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启动,包括清新大气、清水河道、清洁村庄、清洁社区和绿化美化行动。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天津市人大三年来先后审议通过了《天津市绿化条例》、《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批准划定永久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等。这些法规连同之前制定实施的39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规,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提供了全方位的重要法制保障。
2014年天津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绿化条例》实施以后,到2014年年底,全市城市绿地面积25307万平方米,比2013年增加了2111万平方米;2015年,全市开工新建提升绿化改造项目2795万平方米,已竣工2397万平方米,栽植乔灌木612万株,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015年7月,天津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发布美丽天津建设社情民意满意程度调查结果,园林绿化满意度为94.8%,在各项指标中排名第一。
2015年天津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后,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到2015年9月27日,当年天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168天,比2014年同期增加30天,达标率为62.2%,同比上升11.1%;PM2.5、PM10、SO2(二氧化硫)、NO2(二氧化氮)、CO(一氧化碳)和O3(臭氧)浓度分别同比下降16.9%、13.3%、42.9%、26.9%、17.2%和8.9%。根据环保部公布的全国74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2015年1至8月,天津均退出了污染城市前十名之列。
绿化和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向好,作为地处九河下梢的大都市,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立法呼之欲出。
形势严峻治水立规成众望
天津自古以来水源丰富、水网密集,素有“津沽”“河海要冲”之称,依水而建,因水而兴,与水有着不解之缘。近年来,这座昔日北方水城因为面临严重的水污染,改善水环境成为广大群众的殷切期望。实现碧波荡漾、绿水环绕的良好环境,天津面临着三重严峻考验:一是年平均降水量只有575毫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60立方米,是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最少的特大城市。河道生态水量难以保证,水体自净能力差,入河污染物总量超过纳污能力。二是造成水污染的因素纷繁复杂。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染源相互交织,入境河流来水水质差加剧了防治工作难度。三是治理污水排放需要建设大量城市基础设施,非朝夕之间能够完成。防治水污染是一项复杂、长期和艰巨的任务,制定一部地方法规保障和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刻不容缓。
联合起草人大主导为担当
2015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为加快进度、提高质量,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牵头,组成了由市人大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加的联合起草组。
起草一部针对性强的法规,充分调研是前提。一系列的问题摆在联合起草组面前:水污染的重点源头在哪里?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的制约因素是什么?京津冀联防联控水污染如何在草案中体现?有没有更好的方式监督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为了找到答案,联合起草组听取了主管部门相关情况介绍,还走进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现场、部分村镇污水处理站等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存在的难题,征询好的制度和经验做法。调研工作日益深入,初期的疑问逐步破解,条例草案也随之反复修改。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增强。
广汇民意求计问策寻良方
水污染防治涉及面广、因素复杂,对制定好这部法规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了两次大规模征求意见活动。
第一次审议条例草案后,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将草案印发全体市人大代表,并召开立法咨询专家征询意见座谈会。市人大代表和立法咨询专家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联合起草组认真研究每一条意见,再次修改条例草案,增加了相应内容,草案二次审议稿共十章九十五条。
市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后,通过五条渠道进行了更大规模的征询意见工作。一是通过天津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全文公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市民来信来电提出60多条具体意见。二是通过区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召集本选举单位的市人大代表进行讨论,179名代表提出意见、建议488条。三是征求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特别是重点排污单位的意见,收到意见、建议221条。四是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赴北京、河北直接征求意见,获取草案修改完善的建议53条。五是召开座谈会听取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和研究机构专家学者意见,共计193条。
通过以上五个渠道,共收集到修改意见、建议一千余条。这是近年来天津地方立法征求意见工作覆盖范围最广、时间最长的一次。联合起草组逐一研究分析,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又一次修改。通过汇聚民意、凝聚民智,多次修改后的条例草案表达了各方面的诉求愿望,日臻完善。
全票通过 依法治水谱新章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给每位提出修改意见的市人大代表写了回信,逐一回应代表提出的意见:或是采纳,或是转交政府部门处理,或是解释现有法规已有规定。很多代表为这一做法点赞:“我们感觉自己的建议很受重视。”“通过法工委的回信,我们也了解了更多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现有法规的规定。”“我的建议已经被转到市有关部门,相信随着条例的实施,我反映的问题会很快得到解决。”
2016年1月24日,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在会议室内审议条例草案的代表们认为条例草案融汇了绿色理念、时代特色和实践经验,具有三个特点:监督管理严、目标责任明、立法标准细。
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赴湖北调研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摄影/司涛
在1月29日的闭幕会上,经过认真打磨和反复锤炼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付诸表决。“66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由此,天津市防治水污染翻开崭新的一页。
连续三载持续发力,围绕美丽天津精准定位、精细立法、提供保障。当人们穿梭于灯火阑珊的意式风情区,徜徉于古朴典雅的古文化街,开怀于幽默逗趣的相声茶馆时,也将享受到天津的蓝天白云、碧波环绕、草木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