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监督:让百姓感受公平正义
“司法是社会公正的底线。”然而,面对民告官的“高难度”,面对丑恶的司法腐败,面对日益增加的刑案数量,如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
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我们看到,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司法监督工作正在努力推动这些问题的改善。
2015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两高”提交的关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2010年以后的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周强表示,为了解决“立案难”的问题,人民法院采取了包括出台相关意见和司法解释、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提供诉讼服务在内的各种方式,并取得一定效果。2010年至2014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66万件,审结163.5万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16.3%、15.2%。
在司法为民的宗旨下,各级人民法院还加强涉及城建拆迁等涉民生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并积极推进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等司法改革,通过推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方式促进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审议中,委员们肯定了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认为近年来,行政审判工作在解决社会上关注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问题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针对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委员们着重指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注重解决“两高一低”(行政案件上诉率高、申诉上访率高、服判息诉率低)问题,并统一同类案件审判尺度,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委员们还建议建立和完善司法与执法的良性互动机制以及行政行为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刑罚是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环节,依法对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从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及建议三个方面对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进行了充分介绍。
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不仅对刑罚变更执行这一实践中容易滋生腐败、产生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环节加强监督,还对刑罚执行中的职务犯罪进行严肃查办,以防止和纠正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问题。此外,检察机关还通过推动纠正冤假错案、促进文明监管、依法保护未成年和年老病残罪犯合法权益来落实人权司法保障要求。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获得了委员们的一致好评。莫文秀委员表示,报告显示检察机关“用事实和行动表达了捍卫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和信心,展示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的成效”。
委员们还就进一步推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如刘振起委员表示,检察机关应当提高发现和推动纠正冤假错案的效率,“让迟到的正义来得更快。”陈秀榕委员希望在人权司法保障方面,注重“补充对女性罪犯合法权益的保护”。还有一些委员从刑罚执行监督规范化、刑罚执行领域法律制度建设和检察机关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
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进行审议是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的另一大亮点。随着轻微刑事案件数量的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成为司法领域日益突出的问题。为了提高刑事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2014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两高”于两年内在北京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司法改革事项进行授权。在此背景下,根据授权决定的要求,“两高”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了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适用于危险驾驶等11种情节较轻的犯罪以及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报告指出,试点工作在提高刑事诉讼效率、体现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精神、有效保障当事人权利以及推进司法改革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各地还根据速裁程序特点积极创新,通过整合资源、利用信息技术等方式探索高效的工作机制。
审议中,委员们普遍认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试点是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次有益探索,是优化和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讼负担的有效制度。为了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委员们提出应当在扩大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适用范围、制定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使用标准、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等方面多下功夫,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
郑功成委员在会上表示,“两高”的相关工作让“人们对司法公正的认同感在上升,对司法的信心在提升”。
(文/本刊记者 王博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