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立在百姓心坎上
——江西开展“人大立法在进行”纪实
立法,在很多人眼中是一件离自己很远的“高大上”事情,而今,在江西,立法已走进寻常百姓家,为百姓所津津乐道和深度认同。说起这一积极变化,就不能不提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方面的一大创新举措——推出“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
据了解,“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顺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江西战略部署的新举措,是打破立法的神秘面纱,探索“阳光立法”新途径,借助新闻媒体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有益实践。
2015年年初,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洪礼和提出:开辟一个栏目,追踪立法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关于学校的立法,就可以将立项、调研、座谈、草拟到求证等全过程,进行公开报道。其中有些敏感问题可展开公开讨论或者辩论。自此,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把立法工作与宣传工作融合起来做,在省内主流媒体开办“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以“把法立在百姓的心坎上”为主题,并以《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下称《条例》)这一地方立法项目作为开栏之作,打破立法的神秘面纱,全程报道该《条例》制定过程,全景式展现法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听证、审议、修改、通过、解读等各环节。
近年来,围绕如何扩大立法社会参与度,让立出来的法更接地气、更管用,各地方人大一直在努力,在探索。那么,江西“人大立法在进行”这一举措“新”在哪儿、实效又如何?
2015年11月20日,《条例》经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法规的出台,不仅意味着今后学校学生有了法律的“保护伞”,也是江西省人大打造阳光下的民主立法事业的一次成功实践。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洪礼和评价说,《条例》至少有四个方面的重大进步:一是从为立法而立法转变为立社会急需之法;二是从封闭立法转变为开放立法;三是从少数人立法转变为多数人立法;四是从部门说了算转变为人民群众说了算。
近日,本刊记者在江西实地采访,听到了江西百姓的共同心声:“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已经成为江西立法工作的一个品牌,并正在为新时期的立法工作提供“阳光立法”新坐标、确立新航向!
“人大立法在进行”活动为何深入人心?让我们从以下几个片段和细节,来看看在这一创新活动中,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把法立在百姓的心坎上”这一愿景是如何实现的?
立法工作与宣传工作为何要联系这样紧密?让人大宣传为立法工作注入“民意因子”
2015年5月7日,江西省南昌市京西宾馆9楼“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开栏仪式现场,红色背景板上,一行大字鲜艳醒目:把法立在百姓的心坎上。
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高度重视,专题听取了开辟栏目的情况汇报,亲自审定了开栏方案,高位推动栏目的顺利启动,并一直关心支持栏目开展的各项工作。
“栏目的开办,为立法机关和社会各界搭建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向全社会展现立法活动的全过程。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牵手,制定的法规一定会更接地气,更管用。”江西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沈亚平一席话,道出大家对栏目的殷殷期待。
事实证明,在之后“人大立法在进行”的创新实践中,《江西日报》、江西广播电视台等省市新闻媒体形成合力,为立法机关和社会各界搭建起一座沟通互动的桥梁,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们及时准确、生动形象地对立法全过程进行追踪报道,原创或首发的160余篇新闻稿件构建起人大宣传工作的大格局,不仅在舆论场上掀起一股人大立法工作新风,更将社会各界的关注目光,牢牢吸附在人大立法上。
在采访中,记者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在“人大立法在进行”活动中,人大立法工作与宣传工作要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
立法工作与宣传工作为什么要联系这样紧密?洪礼和说,立法工作与新闻宣传工作是“源”与“流”的关系。只有联动,才能让立法为百姓所知晓并深入人心。“人大立法在进行”从栏目开办伊始,便明确了将立法与宣传工作同策划、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并建立了定期的情况通报和工作协调机制,真正构建起人大工作的大宣传格局,这正是贯彻落实张德江委员长关于“积极构建人大工作的大宣传格局,把人大业务工作同新闻宣传工作联系起来,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实施”新要求的实际举措。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是栏目运作的总指挥,对栏目负总责。“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开办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立法部门、宣传部门和省内主流媒体共同参加的栏目工作调度会,由她亲自主持,至今已召开9次。就一项工作召开规格之高、次数之多的工作调度会,在江西省人大历史上也尚属首次。每次调度会上,立法部门通报立法进展情况,明确阶段立法重点;人大宣传部门依据立法进程提出宣传报道方案,明确报道重点,提出报道任务和要求;新闻单位通报宣传报道情况,并提出下一步的报道打算;江西省委宣传部也指派专人负责联系这项活动,参加每一次的调度会,并在会上对新闻单位提出明确要求。调度会形成的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有力地促进各方协同配合、步调一致,确保了“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宣传报道有序进展。
曝光率为何这样高?让社会公众关注立法
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小华介绍,以“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为载体,《条例》的公开透明力度在江西省前所未有,基本上形成了“报纸有版面、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专题、公益有广告、百姓有参与”,立体式、不间断、广覆盖的宣传工作格局,使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立法工作得到了充分的宣传报道。
“人大立法在进行”如何让立法在阳光下进行,让社会公众参与立法?记者了解到,在《条例》制定过程各环节中新闻报道都呈现出许多亮点。比如,首次在政府部门起草法规阶段,组织协调《江西日报》《江南都市报》、中国江西网等全文刊登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调查问卷;首次组织中国江西网、江西人大新闻网等网络媒体全文刊登还在起草过程中的法规文稿,动态征求意见;首次在《江西日报》等主流媒体上突破常规,全文刊登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他媒体摘发争议较大的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作《让孩子远离伤害,人大立法在进行》的动漫公益宣传片,在江西广播电视台卫视、都市、公共、移动4个频道的黄金时间持续播放5个多月;组织中央、省内的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20多家新闻单位的40余名记者,参与对栏目开栏仪式和15场(次)立法活动采访报道,记者采访多达150多人(次),原创或首发新闻稿件共有160余篇(条),有关新闻在网络和微博、手机客户端转载量逾千条。
围绕一部法规的制定,曝光率为何这样高?有必要让这么多媒体都聚焦关注吗?
对此,洪礼和谈道,如果我们立了一大堆法,而老百姓却漠不关心、与民生总是隔着一层皮,那不是南辕北辙吗?这样的法律怎么会有生命力?因此,要为老百姓立管用的法,立解决实际问题的法,首要的是必须提高立法质量,提高法律权威和公信力。要做到这一点,唯一途径就是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来做立法的主人。“这样立法才能更加符合民意民愿,更加接近地气和更加切实可行。”洪礼和说。
收集意见为何这样多?让群众深度参与立法
更难能可贵的是,“人大立法在进行”不仅让百姓近距离了解立法,更动员百姓有序参与立法,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到了大量的公众意见,使立法更加公开透明的同时也让群众深度参与立法。
据了解,在《条例》制定过程中,人民群众始终积极有序参与人大立法进程,不仅在江西省内各主要媒体上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法规草案的意见,还书面征求省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先后有数万人参与立法讨论,各种渠道收集到的数万条意见和建议,为法规的起草和修改提供了重要参考,更为《条例》最终文本增添了厚重的民意底色。洪礼和指出,“这部法规征求意见之广、召开会议之多、收集建议之多,都超过了以往任何一部法规,真正体现了立法为民、民为邦本的理念,走出了一条有别于过去不同的立法路径。”
数万条意见和建议如何搜集得来?抓铁有痕、踏雪留印。正是因为有了“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在江西省各大媒体的开办,人大的立法声音才能在赣鄱大地遍地开花,广泛传播为百姓知晓。这其中,便包括栏目生动记录的一个个立法者积极吸纳民意的精彩瞬间。
2015年7月22日,江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此之前,多个听取民声的立法调研座谈会便在江西各地密集召开。
“这不是一个流于形式的座谈会,而是一个真正能让家长发声的交流会。”2015年6月5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在江西省抚州市教育局会议室热火朝天地进行。参加座谈的家长代表们纷纷感叹,“时间过得真快!在孩子的问题上我们有说不完的话!”
2015年6月10日至11日,《条例》立法调研组赴江西丰城、南昌举行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条例》的意见和建议。在丰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结合实际工作,探讨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是否可行。在南昌,各家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工作人员对这种广泛征求意见的形式表示欢迎,并多次提及校方责任险问题。
2015年6月19日,根据“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宣传工作统筹,江西省政府法制办和江西省教育厅在江西各大媒体面向公众联合开展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立法问卷调查,公众可通过邮寄、传真或登录网站在线填写等方式参与问卷调查。
2015年7月14日,又一场《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在南昌召开。参加座谈会的家长说,“这次座谈会没有让我们先看《条例(草案)》,而是先看了一段近30分钟的《让意外伤害远离孩子》的视频,然后再让我们谈意见。我们都是感同身受地谈担忧、谈感触和谈想法,并没有受条框约束。”
2015年7月17日,《条例(草案)》在江西南昌召开专家论证会。这次专家论证会无论是在专家构成还是论证形式上都各具亮点。在专家构成上,并不局限于法律,而是汇聚了教育、安保、保险等各领域专家;在论证形式上,区别于以往专家直接拿草案论证,而是采取先调研后论证,让专家提出具有实践价值的建议。
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为什么一个都不能少?有博弈才能充分沟通、凝聚共识
让人眼前一亮的是,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围绕草案召开的各种立法调研座谈会、专题论证会、立法听证会不仅种类更多,而且围绕草案的各种观点的博弈、利益的交锋、理性务实的论战非常精彩,立法条款也在争论与博弈中越辩越明。
2015年9月9日,江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召开《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相关主管部门、学校负责人、学生家长和专家学者在座谈会上积极建言献策。
2015年9月25日,在《条例(草案)》提交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再次召开征求修改意见座谈会,集思广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让法规更完善。并于2015年9月30日,及时全文公布草案及其说明,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5年10月13日,鉴于草案部分条款涉及民事法律关系,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召开省、市、县三级13家法院专题论证会。
2015年10月27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草案中的有关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听证会上,教育主管部门代表、家长代表、校方代表、律师、有关专家等不同群体的16位听证陈述人及约50位旁听人,围绕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组成等问题进行了发言、辩论和提问。江西省人大法制委、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听证会各方意见和建议梳理成听证报告,供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草案时参考。
采访中,许多人都向记者谈道,“这是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以来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令人印象非常深刻。”听证会上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家长等各方利益主体,在听证会这个平台上表达各自诉求,开展思想与观点的交流交锋。听证会还以网络录播的方式在网上传播,针锋相对的场面让网友大呼精彩,也让更多公众切实感受到立法过程的艰难博弈。
记者了解到,通过遴选,一位媒体代表作为陈述人参加了听证会。媒体代表在听证会前通过座谈和深入社区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民意,他代表电视观众在立法听证会上提出了增加禁止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如今,这些建议已被采纳,写入法规文本中,立法真正体现了民意。
问卷调查、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为什么一个都不能少?只有深度参与,才能深度认同。洪礼和说,这部法规的制定不仅仅是一部具体法规的制定,而是让人民群众见证了立法的全过程,参与到创制法规的所有环节,从而极大焕发了他们的参与热情与民主意识,由此带来了江西省立法工作格局和生态的改变。
“阳光立法”使法真正立在百姓的心坎上
“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营造的“阳光立法”氛围,为百姓提供了有序参与到立法中的多种途径。也正因为百姓的广泛参与,《条例(草案)》在2015年9月和2015年11月分别提交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和二审时,字里行间都尽显浓浓民意。《条例(草案)》最终在二审后顺利审议通过,百姓及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都已被充分吸纳入法。
洪礼和认为,“在一个思想多元、利益多元的时代,不同的认识、不同的权利义务、不同的利益诉求,要达成最终共识,就必须让社会各界充分沟通,彼此协商,有所妥协。只有这样,才能使法律条文体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得到普遍尊重和遵行。”
一位学者在评价“人大立法在进行”时说,“人大立法在进行”的显性价值在于保障立法决策的科学合理,而潜在价值则在于法治精神的培育。
立法过程中的公开、广泛、充分的讨论,不仅可以使更多人知晓法律规定,明辨法理要义。更重要的还在于能够在社会层面更广泛形成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使立法过程成为倡导民主、敬畏法治的过程。这样,老百姓才知道立法的要点、难点和重点在哪里,同样也知道遵法、守法的要点、难点和重点在哪里。可以肯定的是,随着这部法规的出台,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安全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必将成为一种全社会的共同意识。
记者欣喜获知,“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已成功入选2015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事件”。而且,“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在2015年开好局、起好步之后,2016年还将结合具体地方法规的制定深入开展下去。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人大立法在进行’让百姓在切身利益问题方面有了发言权,让法规真正体现了百姓意愿,这样的法百姓才能发自内心遵照执行。”在江西采访,许多百姓向记者这样表达,“‘人大立法在进行’意义非同一般,使法真正立在百姓的心坎上,也使百姓对法治江西建设更有信心了!”
(文/本刊记者 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