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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农业命脉“最后一公里”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5年11月06日 14:23

    兴修小农水保春灌。2015312日,村民在河北省永年县讲武乡小北汪村小农水施工现场安装地下输水管道。摄影/牟宇

    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事关农业发展的命脉。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农业生产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但是在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偏远农村,农业基础设施落后仍然是制约农业发展的一个瓶颈。在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的农业法执法检查中,检查组指出,要进一步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农业命脉最后一公里

    探索农田水利管护机制的创新和改革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有关会议上获悉,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粮食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从2005年的3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210.08亿元;十二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水利建设投资累计安排380亿元,开展了434处大型灌区、251处大型灌排泵站的更新改造;从2009年至今,国家实施了62450个县次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基本覆盖了农业大县和产粮大县。

    与此同时,国家加快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长效管护机制建设。2014年,国务院有关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100个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该项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执法检查组在河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检查发现,两省区都采取切实措施深化农田水利建管体制改革。目前,河北省已全部完成国家和省级试点任务,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方式,对180多万处水利工程进行了改革;到2014年年底,已基本完成909个乡镇水利站的建设任务,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1160个。广西正在积极推进2个全国试点县、12个自治区级试点县水利改革工作。

    在创新体制机制方面,河北省探索创新水利建设管护机制。结合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在衡水、沧州、邢台和邯郸449个试点县,遵循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把项目建设与体制机制创新同步推进,对试点区各类农田水利工程,明晰所有权、落实管护权、搞活使用权,建立建管用相一致、权责利相统一的管护模式。

    执法检查组深入辽宁省基层进行检查发现,辽宁省从2012年开始启动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省设立了888个全额财政拨款的乡镇水利站,组建了近万名村级水管员队伍,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水利工程资产登记工作,组织乡镇水利服务站、水管员全程参与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对已建农村水利工程及设施设备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形成了村有登记、乡镇有台账、县有档案、市有备案、省有汇总的总体框架。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河南、黑龙江、内蒙古等省、区人大常委会在本地开展了农业法执法检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执法检查报告显示,河南省探索建立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建设、管护;黑龙江省探索农田水利管护机制的创新和改革,推行国有农村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推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将农田水利的日常管护外包,采取物业化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服务;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在14个旗县开展了改革试点,明晰了工程产权,落实了维养经费,创新了管护模式,吸引了社会投资,提高了用水效率,涉及各类农田水利工程7.82万处。

    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问题仍然存在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农田水利设施尤其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它们的运营状况将直接影响农业产量。数据显示,目前在全国18亿亩耕地中,55%的耕地完全靠天吃饭,大型灌区骨干工程损坏率接近40%,中小型灌区干支渠完好率只有50%左右,到达农田的末端渠系更是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近年来,农业基础设施状况得到了改善,但与三农发展的强烈需求相比,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地方的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抗旱排涝能力不强,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仍然存在,农业靠天吃饭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要在高起点上保持农业发展的好势头,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克服面临的困难。

    检查组指出,一些地方农业基础设施存在重建设、轻管理有人建、无人管的情况。有的地方没有将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建设统筹考虑,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与城镇仍有差距,不同程度的存在空心村现象。

    河南省反映,全省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由于历史等多种原因,农业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全省大部分水利工程已投入运行30年以上,许多干渠出现损毁,虽然近几年加大了改造和建设力度,但由于历史欠账多,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前,全省仍有5000多万亩中低产田,近3000万亩耕地不能得到有效灌溉,1519万亩低洼易涝地需要治理。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全省水资源利用率仅为13%,低于全国40%的平均水平,现有灌溉面积中灌排设施配套差、标准低、效益衰减等问题依然突出,全省40%的大型灌区骨干工程、50%以上的中小型灌区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不配套和老化失修。农田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备,全省2/3以上农村道路需修缮或重建,农田输配电设施建设滞后,农田防护林网体系仍不完善,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仍很突出。

    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农业仍然是我国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农业现代化也仍然是四化同步的短板。执法检查组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业重要性的认识,克服轻视、忽视农业的倾向。要继续加大支农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灌溉、防洪、排涝能力,进一步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重点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发展节水灌溉,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可持续运行机制,继续做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尽快落实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经费,进一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建议,要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灌溉、防洪、排涝能力,扩大水田面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加快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湖泊除险加固任务。抓好土地整理工作,大力发展中小型农机合作社,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抓好农村绿化工作,重点完善村屯防护林、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经济林的建设,实现林茂粮丰。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指出,建议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创新资金管理方式,明确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变撒胡椒面式投入模式,在涉农资金使用上要突出重点,提升整体使用效益,有重点地对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等予以支持。建议增加本省小农水重点县数量,实现对产粮大县全覆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之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互惠一体,形成双轮驱动。执法检查组指出,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也要与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要以农村危房改造、饮水安全、交通出行为基本目标,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同时,要强化建设、管理、维护、服务及评价各环节标准实施与监督,实现可持续发展。

    (文/本刊记者 张宝山)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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