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眠”专利亟待激活
专利申请大国光环的背后,如何提高专利总体质量和转化效益已成为我们打造创新型国家征途中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4 月14 日至18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带队赴辽宁开展专利法执法检查。图为在克隆集团实地调研。摄影/ 张子弘
近年来,中国在专利申请量上的迅猛发展有目共睹。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82.5 万件,连续三年居世界首位,已经成为专利申请量第一大国。但与此形成反差的是,汤森路透集团公布的2013 年以专利为主要指标的全球创新企业百强排名中,中国企业无一上榜。
这些事实表明,专利申请大国光环的背后,如何提高专利总体质量和转化效益已成为我们打造创新型国家征途中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专利法颁布三十周年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今年4 月至5 月期间分别前往辽宁、安徽、浙江、广东、陕西5 省进行实地检查,为破解专利创新发展中的质量和运用难题寻求答案。
专利申请大国的担忧
“专利的申请质量仍处于较低水平,技术含量和市场价值高的专利少,在关键产业和核心领域的专利占有比率低。”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在报告中直言。据统计,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新技术的企业不到万分之三,在集成电路、装备制造,高端医疗设备等高技术领域对外依存度高。
这些问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利法的执法检查中得到了印证。检查组在辽宁执法检查中发现,辽宁省有创新能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670 家,拥有专利的不足40%。辽宁省专利申请和授权近年来增长较快,大部分企业注重技术研发和应用,但在专利创造等方面的投入依然不足,缺乏在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专利。
即使是在广东、浙江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情况也并不乐观。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姚建年全程参与了对广东省的执法检查,他表示,一路下来,总体感觉目前企业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专利仍然较少。
“在美国和德国,科技创新对GDP的贡献率高达80%。相比之下,中国的科技创新对GDP 的贡献率只有40% 左右。”姚建年认为,这表明中国企业的创新力仍处于较低水平。
不仅如此,姚建年还表示,近年我国猛增的专利数量,其实大多属于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他向本刊记者介绍说,在我国专利分为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含金量最高的还是发明专利。据了解,在进行专利申请时,发明专利是要进行实质审查,只有被证明是最新发明的才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则只进行书面审查,即文件格式没问题就授予专利权,但有可能权利不稳定,如果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已被人设计出来,可以提出异议。
因此,采访中,一些专家一致认为,我国要想实现从专利大国向专利强国的转变,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然任重而道远。
发挥企业的主体创新意识
随着知识经济日新月异发展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专利技术日渐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资源,专利制度也日益成为国际间产业布局的重要工具,且备受各国关注。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谁掌握了知识产权的优势地位,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姚建年表示,目前国外发达国家的一些知名企业围绕八大新兴产业布局,频繁申请专利,“跑马圈地”,这使得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产业的发展空间受到进一步挤压。
哪怕定位于国内市场的企业,也强烈感受到来自知识产权的冲击。统计数据显示,盘点位列全国发明专利授权量前十位的地区和企业,可以发现,谁的发明专利越多,谁就有能力和机会成为行业标准和市场规则制定者,从而具备更强劲的竞争优势。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报告中,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兴、华为等中国企业国际专利申请量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前列,在航空航天、下一代移动通信、数控机床、超大规模计算机等技术领域实现重要突破,取得了一批核心专利。
但从执法检查组检查过程中了解的情况来看,我国企业有关专利创造能力和运用能力仍需加强。以专利强省浙江为例,由于当地民营企业众多,很大一部分是中小企业,许多是个体户、小作坊,产业层次不高、转型升级不快、创新动力仍显不足。另外,浙江省相关部门向执法检查组反映称,目前浙江省的多数企业仍以传统产业为主,“专业市场+ 工厂”为主要经营模式的产业集群特征比较明显。不少企业仍处于产业链的低端、价值链的低位,真正拥有核心专利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比重较低。
而在老工业基地辽宁,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也显示,尽管当地出现了一批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较强的单位,但是相比较国内发达省市,辽宁省的企事业单位专利运用的整体水平还不高,且地区差异明显,对专利的战略性应用能力还比较欠缺,专利市场化水平较低,核心技术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不足,缺乏以专利创新为支撑的大型龙头企业。
“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除了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以外,还有赖于激励创新的政策措施和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姚建年认为,国家应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专利资助等激励政策,促进提高专利质量。
要支持企业在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关键领域,超前研发掌握一批核心技术专利,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积极通过专利国际申请、并购等方式建立竞争优势。
全国人大代表陈瑞爱长期工作在企业科研一线,她建议国家进一步研究与落实鼓励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引导企业用足、用活国家政策,严格按照税前列支和抵扣政策,尽可能地提取技术研发经费,以增加企业新产品开发、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的经费投入。陈瑞爱表示,这样有助于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让专利制度真正成为推动技术进步、经济发展的工具。
激发专利转化的动力
“专利申请数量只是衡量创新能力的一个方面。专利授权量、实施率、转化率以及有效专利拥有量等指标更能反映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作为中科院院士,姚建年长期从事光物理化学领域的前沿研究,显然对专利申请之后的实施转化更为关注。他向本刊记者介绍称,2007 年至2011 年,我国企业发明专利授权占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比重不足50%,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我国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中占了较大比重,但由于没有市场需求或缺乏应用前景,往往大部分没有进行有效的运用转化,没有形成核心竞争力。
检查组在执法检查时也了解到,专利转化运用效果不理想,专利的市场价值还不能充分实现。比如,浙江省专利创造和运用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社会对提升专利运用效益仍有较高期待。
其中,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率偏低。据宁波市政府统计,宁波市高校、科研机构技术成果转化率仅为19% 和41%。
“由于专利政策在创新政策中的导向作用尚不突出,产业、金融、财税、贸易等政策与专利政策的融合度不高,‘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运用’的问题较为突出,高校和科研院所存在大量‘沉睡’的知识产权资产,专利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仍很有限。”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也坦言专利在转化运用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
而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浙江的高校、科研机构普遍反映,科技成果转化存在专利价值评估困难、专利评估市场不成熟、国有资产审批复杂、不支持协议定价转让等多种问题,科技成果转化程序繁琐,高校、科研机构缺乏技术成果处置权。
“高校科研机构发明专利与市场衔接不好,关键是没有落实个体的积极性。”姚建年对本刊记者说,比如说专利法对职务发明有着明确的规定,即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但在实践中,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单位之后,单位对专利转化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发明者个人又常因效益难以体现自身价值,而缺乏推广应用的动力。”姚建年认为,这些都成为导致高校科研专利实施率不高的制度原因。
为此,姚建年建议专利法下一步修改时应完善职务发明制度,采取更为灵活的奖励机制和方法,切实保障研发人员的权益,更有效地激发发明人的创新活力和热情。
同时,执法检查组表示,希望完善促进专利转移转化的相关政策,并能与国家其他相关政策相互衔接配套,进一步理顺机制。“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实施专利转让时或者融资入股处置专利等国有无形资产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时效性,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情况下,可考虑适当放宽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型企业专利转化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加强产学研合作,搭建合作平台,畅通企业和高校之间的信息渠道。(文/本刊记者 张维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