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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大:向违法建筑亮剑

田 羊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3年11月06日 10:10

   宜昌,是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所在地,作为湖北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长江中上游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近年来违法建筑随处可见。日前召开的宜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查处城区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定》,并对该市政府关于城区防违控违工作情况展开审议监督,向城区违法建设全面亮剑开刀。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违法建筑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其治理也决非一朝一夕之力。宜昌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防违控违工作,2012 年,就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防违控违工作情况的报告》;2013 年,再次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对城区防违控违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2012 年,市政府组织执法力量共拆除违法建筑物近8 万平方米,今年1 5 月共拆除违法建筑物4.6万平方米。但从当前情况看,城区存量违法建设总量依然很大,城乡结合部违章搭建还比较多。宜昌目前正在扩大城市规模,向宜居宜旅宜业的现代化特大城市迈进。新区建设启动以来,少数人受到利益驱动,在新区红线范围内抢搭抢建、乱搭乱建,导致新增违法建筑处于高发态势,防违控违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人大决定,提供制度保障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定,明确了该市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相关部门责任。决定强调,全市要加强防违控违工作监管、检查、考评和责任追究,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完善防违控违网络;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防控力度,严格禁止违法建设,及时受理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逐年拆除既有违法建筑,对既有违法建(构)筑物,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对逾期不自行拆除的违法建(构)筑物,要依法组织强制拆除。该项决定的出台,为该市治理违法建筑,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9 3 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调研城区控违拆违情况。(作者供图)

查处违法建设,政府在行动

片片的违法建筑,犹如一块块城市的伤疤,拖下去就会积重难返。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出台和发布以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动很快。宜昌市政府发布了关于依法查处城区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即日起,对违法建(构)筑物在限期内不自行拆除的,将由所在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对拆除的违法建(构)筑物也将一律不予补偿。而对利用违法建(构)筑物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安、文化、卫生、工商等部门不得为其发放有关证照,供水、供电、供气部门不得为其经营活动供水、供电、供气;已经批准发放相关证照或供水、供电、供气的,应当及时纠正。同时,还公布了宜昌城区违法建设举报电话。政府执法部门从8 月底开始组织开展为期40 天的集中拆违行动,重点拆除望洲岗片区、城东新区、发展大道片区等区域违法抢建和重点积存违建。近期,遭群众投诉拒不自拆的绿萝路175 号和61 号两处违建被强制拆除。伴随着大锤的敲砸声,市城管局西陵大队组织40 余名城管队员在绿萝路摆开了拆违战场,现场拆除面积近300 平方米,这标志着中心城区今年秋季拆违战役已经全面打响。市政府防违控违督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打击占用公共空间,屡拆屡建、反复抢建等违法建设行为,全力维护良好的规划建设管理秩序。该市副市长袁卫东强调,“将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地毯排查,摸清底数,部门联动,多方整治,对违法建设必须坚持用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的作风,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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