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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安:构建预防职务犯罪的人民防线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3年04月15日 08:49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

   “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新闻消息的发布者;微博、博客、微信传播‘快’‘广’的特点,也成为揭露腐败的一个重要途径。网络反腐是检察系统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机遇。”3 9 日,徐安代表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结合反腐工作的新形势,和记者分享了江苏省检察机关在工作中收获的反腐心得。

反腐是近几年“两会”上人大代表与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之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多次发声反腐败,鼓舞和振奋了民心。1 22 日,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强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近年来,从“天价烟局长”到陕西“微笑局长”再到“房姐”“房妹”,随着其中一些人由网络热炒进入司法程序,网络反腐成了社会热点。

徐安说:“检察机关应该积极正视网络反腐,同时要会用、善用网络平台。应充分地引导好、运用好网络反腐,引导网络反腐走上法治的轨道。”

徐安介绍,早在2001 年,江苏省检察院就开通网上举报通道。目前,江苏省检察系统的控告申诉部门已全部设立专人关注网络反腐问题,建立起了举报腐败的网络新平台。

他说:“检察机关不仅要通过网上举报平台积极接受人民群众对腐败问题的举报、控告,还要主动对海量的网络信息分析、研究,从其中发现职务犯罪办案线索,改变以前必须要群众来信,或者要到检察机关登门拜访才受理举报的传统方式。”

徐安认为,检察机关还应该对网络上的一些涉检舆论给予高度关注。“网络也是强化检察系统自身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在江苏检察系统,对于涉检舆论,尤其是群众反映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的问题,我们都会认真研究,及时给予回应。”

此外,徐安认为,检察机关还要善于运用网络媒体“发声”。转变思想观念,克服关门主义、神秘主义等倾向,改变只做不说、多做少说的习惯,不仅要又做又说,而且要说得及时、说得准、说得好。“我们通过整合检察门户网站设立检察官方微博,发布检察机关的工作信息,及时和网民开展互动,传递检察工作的情况。”

徐安说:“尽管我们党和国家多年来一直坚持反腐败,但由于中国正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期,在转型过程中一些制度建设跟不上,制度执行力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再加上社会上存在着很多消极腐败现象,反映到国家公职人员中,有一些人经不住诱惑,走入了腐败的深渊。”

“现阶段我国的腐败犯罪,特别是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这些案件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另外,隐蔽化、智能化,揭露和查处的难度加大也成为现在腐败的特点。”

他说:“腐败的这些特点,要求检察机关加大反腐力度。根据中央的新部署,根据最高检的新要求要坚决惩治腐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依法反腐职能,提高检察机关反腐的公信力。”

徐安认为,今后一个时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进一步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将成为反腐的一个重大课题。

他说:“反腐败不能搞运动式的,必须要依法反腐,靠制度反腐。实践证明,如果要想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最终消除腐败,就必须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建立起有效的制度,并且加强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形成使我国的公职人员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职务犯罪会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也应该有权利参加到预防职务犯罪中来。”徐安说:“人民要当家作主。在预防职务犯罪这方面也必须要依靠群众。只有把群众发动起来了,建立起预防职务犯罪的人民防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才能真正扎实开展。”

徐安介绍,南京市检察院从2003 年就搭建了预防平台。在总结南京市检察院的经验和做法之后,2012 6 月,江苏省检察院通过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面向全省提出“关于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意见”,拉开了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序幕。(本刊记者/王 萍)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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