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在主持起草1982宪法的那些日子里
《彭真传》编写组
1982 年11 月,彭真主持宪法修改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并讲话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宪法修改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南段一楼会议厅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宪法修改草案讨论稿。彭真主持会议,胡乔木对讨论稿作了详细说明。
胡乔木首先对宪法修改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秘书处的起草工作和讨论稿的形成过程作了介绍,接着按“宪法修改草案”(讨论稿)的结构顺序,先后对“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四大部分修改的主要内容作了介绍和解释。
胡乔木说明后,彭真作了简短发言。他首先肯定秘书处“苦力班子”的工作,经过一年零五个月的努力,提出来一个宪法修改草案的讨论稿,有了一个前进的基础。讨论稿就是供大家讨论修改的。对这个讨论稿,可以增,可以减,可以修改,也可以推翻。首先,请大家看看,这个讨论稿,能否作为进一步修改的依据。他没有透露讨论稿经中央书记处和中央政治局讨论过,目的是便于各方面充分提意见。
接着,会议安排休会十天,请各位委员分头审阅,研究这个宪法修改草案讨论稿,准备意见。
从三月九日开始,宪法修改委员会分三个组,依宪法的结构顺序即“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几大部分,进行讨论。讨论中有单独发言,也有联名发言;围绕一些条文内容,有支持、肯定的意见,也有否定、修改的意见;有相同意见之间的互相补充,也有不同意见的争论。韦国清委员因事不能与会,专门以书面方式写来了对宪法的修改意见。秘书处先后出了十六期简报,综合反映和交流委员们的发言和意见。
委员们和列席的人员,对讨论稿的总体内容和结构基本是肯定的,尤其对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提到“国家机构”之前,得到了大多数人赞许。黄火青、陈慕华、杨秀峰、荣毅仁、孙晓村(民建副主席)委员以及一些列席会议的人,一致认为这个改动恰当、很好,从宪法上突出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思想。
对把“四个坚持”写入“序言”,虽然还有不同意见,但总体上是赞成的。丁光训委员认为,“序言”中对党的领导问题的表述,“与一九七五宪法和一九七八宪法相比,全部去掉了字面上的硬性规定(‘公民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强加于人的意味没有了,党的领导形象更高了,不是低了。”
对讨论稿中扩大公民权利、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恢复设立国家主席、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赋予地方立法权等规定,委员们和列席人员都给予积极、肯定评价,表示赞同。
不同意见和修改意见有上百条,较多地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上。
一是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规定。首先是针对总纲中关于国体“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表述,胡愈之、许德珩、周扬、马识途等委员主张修改为“以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为基础的联盟”。理由是:讨论稿沿袭了一九五四年宪法关于国体中“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表述,但三十年来,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知识分子经过不断改造,思想进步了,绝大多数知识分子已经站在工人阶级一边。让知识分子成为这个联盟的一部分是应该的,对国家有好处。许德珩说,十年动乱中,知识分子同地富反坏右和走资派一样,成了“臭老九”。现在虽然恢复了名誉,但条文还是原来的,对知识分子会发生反作用。胡愈之说,只写“以工农联盟为基础”,是否意味着知识分子还是像过去一样在工农联盟之外?十月革命后,俄国知识分子当初是跟资产阶级走的,后来知识分子的政治态度和地位起了变化,到斯大林主持制定苏联宪法时,就改为“工农知识分子联盟”了。现在搞四个现代化和两个文明,都同发挥知识分子作用有密切关系,如果还沿用老提法,容易把知识分子还当成专政对象。周扬、狄景襄(上海)认为,讨论稿对知识分子的地位写得不充分,只在第二十条第三款中写了一句“扩大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知识分子队伍”一句,分量不够。周扬提出,如果工农联盟这一条不能改,最低限度地应在第二十条加上“国家尊重知识分子作为脑力劳动者的地位和作用”一句话。
二是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宗教界人士提了修改意见。赵朴初、丁光训委员认为,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很好。但是,讨论稿规定的“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仪式”,不如改为“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场所”。理由是:宗教活动包括宗教仪式,现实宗教场所受侵占的大量存在。丁光训还说,讨论稿规定“宗教不干预政治和教育”的提法极易引起误解,而给敌人以可乘之机。历史上,宗教总是在某种方式下干预政治的。今天,我国各宗教团体积极支持
“四化”、促进安定团结和台湾回归祖国,这些意义下的干预政治,应该给予鼓励支持。班禅委员说,从反面来的干预不行,正面的行不行?宗教界有人要为社会主义服务,进行爱国活动,在政府里的宗教界人士,像我们这些人,对有些事要发表意见,这是不是干预政治,要说清楚。不然,今天可以这样解释,明天可以那样解释。赵朴初、丁光训等人还提出,讨论稿中“禁止一切不属于宗教范围的迷信活动”一句,以删去为好。理由是,宗教与迷信界限难划,谁说了算。迷信活动面广量大,基本是个教育问题,一概禁止,打击面过宽。有些迷信活动危害不大,有的无害,大可不必管。
三是关于国家领导人的任期。讨论稿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委员长、副委员长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连任不得超过三届。对国家领导人任期作这样的区别规定,起草时的考虑是:国家主席、委员长当选时的年龄都较大一些,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是国家最高行政领导人员,他们的年龄应该比较轻,连任三届,可以积累经验,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这一规定,陈慕华、杨秀峰、方毅委员提出,任期应当一致起来,连任都不应超过三届。方毅说,要废除终身制,这是从十年内乱得出的惨痛教训,连任三届就是半终身制。任期十五年,人民不敢向领导提意见,怕给小鞋穿。时间越长越要出问题。法国总统一届任期七年,可连任一届,与我们不一样,他们有反对党,天天找碴,很难连任。我们是党领导,掌权时间越长越容易出问题。我相信中国很有人才,赞成到了年龄就退休。
四是关于“国家主席统帅武装力量”的规定。程思远委员提出,国家主席统帅武装力量,只此一句,没有下文,怎么统帅?按照一九五四年宪法,国家主席还兼国防委员会主席。但国防委员会是虚的,中央军委是实的,行使实际的军事指挥权。建议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改为国家机构,国家主席兼任军委主席,通过军委去统帅。国防部与军事委员会是军政和军令的关系。应当把军令和军政分开,军政属国防部管,包括军事预算、国防建设、军衔、军训等;军令即军事统帅权的运用、作战指挥等,归军委管。程思远这个建议提出了国家体制构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引起彭真高度重视,他在简报中程思远的发言下面画满粗线,在“军政”“军令”不同职责下画了双重粗线。
1982 年11 月,彭真(右三)同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合影
三月十六日,分组讨论结束后,彭真发表了讲话。
彭真说,这次会议开始时,我曾说过,对秘书处提出的宪法修改草案(讨论稿),可以增,可以减,可以修改,也可以推翻。今天上午同各组召集人和秘书处同志们商议,现在开宪法修改委员会全体会,首先请大家考虑,这个稿子是否大体可用?是否可以作为修改的基础?有没有提出新的草案的?(彭真巡视全场,会场沉静,表示没有新草案提出)没有。那么就以秘书处提出的稿子作为基础进行修改。
彭真说,修改的任务很繁重。除各位委员的意见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各部门负责人、军队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意见也陆续送来了。大家提了很多、很好的意见,要很好地考虑。宪法既要简要,又要能在全国普遍适用。好的意见都吸收有困难,有的意见要直接吸收,有的可以间接吸收。他提出,这个讨论稿怎么改,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加海域,十亿人民,各地政治、经济、文化、风俗习惯很不相同,发展很不平衡。要从这个实际出发,吸收历史的和外国的经验教训,拿什么做标准,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当然,有些问题要照顾少数,例如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众哪怕很少数人,只要不破坏国家的统一,不搞损害人民利益的活动,那就要保护。
彭真强调,宪法是大家制定,大家修改,大家遵守,不能主观、不能疏忽、不能粗心大意、不能自以为是。这是中国人民的大事。他提出,大体用二十天左有的时间进行修改,四月五日左右开第三次会议,争取四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交全民讨论。
从三月十六日到四月上旬,二十多天的时间里,彭真住在玉泉山,集中精力研究、处理修改宪法中的问题。据工作记录记载,这段时间,彭真同秘书处工作人员和有关方面领导干部研究修宪问题,达十二次。
三月二十八日下午,彭真召集张友渔、王汉斌、顾明、项淳一、顾昂然谈话,主要谈了民族问题。
在前一段修改宪法的讨论中,对民族问题讨沦得很热烈。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是,我国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还是实行联邦制?有些意见,虽然没有提出联邦制、加盟共和国或两院制的主张,但实质上已离开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彭真强调,我们国家就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搞联邦制,不搞加盟共和国,也不搞变相的加盟共和国。彭真说,民族问题,有几条意见不能接受:有人提出,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要先经民族委员会审议,再由全同人大或常委会审议。过去哪个议案没听少数民族意见?先经民委,成了两院制,不能接受。还有人提出,在民族地方开矿、办企业要经他们同意;有的要把司法机关自治化,搞自治法院、自治检察院,这些也不能接受。任何变相加盟共和国都不能接受。建立地方公安部队的意见是可以接受的,这个内容一九五四年宪法就有,这次修改又加上了经国务院批准。
除了研究民族区域自治问题外,这次商谈,还讨论了如何处理和表述军队的统帅问题。由于这是一个新的重大问题,讨论没有深入下去。彭真说,军队统帅问题,曾向小平同志提出两个方案,一是由国家主席统帅武装力量;一是平时由国防部管,战时人大另组织统帅部。他说,这个问题曾与小平交换意见。小平说,再考虑一下。
三月三十日上午,彭真与王汉斌、项淳一等讨论军队统帅的表述问题,彭真认为,还是建立国家军委,军委主席统帅武装力量。为了平战结合、有备无患,考虑了各种方案,还是有国家军委好。
三十日下午,彭真听取顾明关于国务院领导对于宪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此前,彭真委托顾明,就宪法中涉及的国务院组织和领导体制问题,请国务院领导研究,拿出意见。顾明说,赵紫阳与几位副总理研究,同意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部委实行首长负责制;总理、副总理任期都以两届为好;部委的数目一时定不下来,每年全国人大会期也建议先不定。此外,同意彭真同志意见,国营工厂厂长不能选举,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选厂长。
四月五日上午,彭真与胡乔木同去邓小平处谈修改宪法问题。邓小平谈了国家主席的设置问题,中心是:国家主席职权要虚、总理职权要实。除规定国家主席能做什么,还要规定不能做什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