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农民务农积极性,提高农业科技应用水平
张中伟
2012年12月27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与会委员们结合当前我国农业的现状与经济发展情况,就进一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应用,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力度,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积极性,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现本刊特将委员的真知灼见予以摘发,以飨读者。
通过实地调研,我总结了一下各地反映比较突出的三个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研究解决。一是农业特别是粮食比较效益偏低。这不仅挫伤了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而且也影响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完善保障粮食安全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努力“使务农种粮有效益、不吃亏、得实惠”。二是耕地质量偏低。我国土地资源紧缺,不仅要在土地数量上有危机感,在质量上也要有忧患意识。全国中低产田占三分之二,占补平衡中,不少是占优补劣,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比如,内蒙古自治区对全区的耕地进行了质量分等定级,没有优等地,低等地占83.9%。良田是确保粮食安全及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物质基础。只有“藏粮于田”,才能确保粮食安全。现在国家支持基本农田建设的投入,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凡是有项目支持的,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搞好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力度。三是科技含量偏低。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虽逐年有所增长,但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在人多耕地少和生态环境要求高的情况下,要确保粮食安全及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主要靠提高单产,但同时也要提高质量、提高效益。要转变发展方式,把宝押在科技上,坚持科学发展,发展现代农业。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修改后的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要求,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