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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创新 主动作为
倾情倾力做好服务人大预算审查监督

湖南省财政厅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8年10月19日 09:10:29

    审查批准预算、决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是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不断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支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是各级财政部门的光荣使命。近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预算法,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牢牢把握“审核预算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要求,着力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优化预算表现形式,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汇报衔接,下大力气狠抓政策宣传,在有效服务人大代表审查监督预算的同时,也有力促进了预算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得到了省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预算法要求,着力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按预算法要求规范科学编制预算,是有效服务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基础。近年来,我们根据人大代表反映、审计监督情况,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一是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在四部预算全面反映政府收支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预算统筹,2018年共有19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重提高到37.7%,罚没收入收支全面脱钩,专项收入取消专款专用规定,全部实行预算统筹安排,提高财力配置的统一性、有效性。二是提高年初预算细化度和到位率。从2017年开始,我们将下年预算编制启动时间提前到7月份,并逐项核定专项资金提前细化下达比例目标,要求所有省级专项资金8月份就启动下年分配工作,除确需以奖代补或据实结算的资金外,其余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编入部门预算或提前下达市县,提高年初部门预算到位率,加快下年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健全完善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在前期已经出台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资产配置、园林绿化项目等支出标准的基础上,2018年,我们又对省直机关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进行了全面规范,以适应工资津补贴提标、物价上涨等新情况,支出标准体系逐步健全有利于科学规范编制预算。四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资金预算编报。年初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考虑到新增债务资金已经成为预算安排重要来源的客观实际,为提升年初预算完整性,我们提前做好新增债务项目准备工作,连同预算一并向人大报告,年中中央正式下达新增债务限额后,再依法编制预算调整草案。

    二、持续创新报告形式,不断提升预算可读性

    近年来,我们将“全面完整、直观清晰”呈现预算报告,向人大代表呈上一本“明白账”,服务代表深入细致审查作为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改进报告表述。进一步精简凝练,弱化收支数字报账内容,消除代表“看不懂”的畏难心理,强化预算安排原则、支出政策、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重要决策、重点项目衔接关系等代表审查关注的重点,提升报告可读性。二是优化草案体系。先列总表,反映全貌,逐项报告地方收入、中央补助、债务收入等各项收入来源,当年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各类支出去向;再对照预算法规定,详实报告需说明的事项,通过收支科目明细表细化反映。三是丰富报表内容。预算草案报表由2016年的27张增加到2017年的32张后,2018年再增加15张,达到47张。对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科目、分地区、分项目编制报表,多维度全面清晰反映财力配置情况。四是编印解读手册。从2015年起,我们精益求精的编写了《湖南省政府预算解读》,以卡通漫画的形式,通过政策图解、数据剖析、对比阐释等方式,向人大代表深入浅出的介绍财税改革如何向纵深推进、政府的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以及怎样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问题,不仅让代表们更好的理解预算报告和草案,也加深了代表们对财税改革脉络、财政政策内容的理解程度,为代表审查预算提供了有益参考。经过持续不懈努力,《湖南省政府预算解读》已经成为我省两会的一张闪亮名片,得到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三、贯彻预算审查和工作报告要求,主动接受指导监督

    近年来,我们按照法定程序坚决贯彻、重大工作专题报告的原则,积极加强与省人大汇报衔接,主动接受人大指导监督。一是每年人代会前,主动与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对接,主动报告年度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年度重点工作和资金安排计划,认真听取委员们关于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严格对照省人大财经委省级预算草案初步审查意见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完善预算报告和草案,将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如实体现到报告和草案中。如,2018年,我们按照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初步审查意见要求,首次选取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医药、百企千社万户、国土整理与测绘地理信息、文化事业发展等5个省级专项资金,向代表大会报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把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到了更高层面。三是年度预算执行中,主动向人大专题报告中央和省年度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热点。近两年,我们先后向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专题报告了全省政府债务管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农业综合开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性投资基金设立运行等重大工作进展和财政支持政策情况。由于沟通充分有效,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对预算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多次在内部简报报道省财政厅采纳代表委员意见,改进预算编制和财政管理工作的做法。

    四、下大力气加强政策宣传,营造审查预算良好氛围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形成财政与人大代表沟通的共同频道,是做好服务预算审查工作的重要前提。为解决代表反映的预算报告专业性强、不易理解的问题,在不断提升报告和草案通俗易懂性的同时,我们结合预算信息公开,着力加强了财政理论、政策、工作动态和预算法的普及宣传,多方式、多渠道为代表提供触手可及的预算审查服务。一是开展人代会期专项宣传,在湖南日报、红网、省财政微信公众号等省人大代表重点关注的主流媒体,通过开辟专栏、加大信息投放等方式,不间断、有针对性传递财政声音和图文信息,为代表们营造公共财政政策和服务就在身边的时空感、共鸣感。二是定期向省人大代表发送短信,将重大财政工作动态、财税改革新举措及成效、新出台惠民政策等信息,简明扼要的传递给每一位人大代表,让代表感受到财政部门落实预算法规定,奋力推进财税改革,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切实举措。三是高位推动宣传普及预算法。2018年,省政府专门印发文件,部署全省集中学习预算法,要求各级各部门学习预算法、运用预算法、遵守预算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监督。各级各部门采取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培训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习。截止目前,全省已有58个省直单位、14个市州、120个县市区开展了集中学习,形成了学习宣传预算法的新高潮。

    总的来看,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部署,我们积极创新,主动作为,支持推进人大转变预算审查重点改革,形成了预算编制质量提升、审查监督加强互促互进的有利局面,但与中央改革要求和预算法的规定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向人大报告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才刚刚起步,还需进一步落实落细;向人大通报重大政策还没有形成机制,还需进一步长效化;提请人大审查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还需进一步细化,等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改革要求,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落实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新部署。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省直部门、省级专项资金和市县,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主动向省人大报告本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总体情况,并且选取部分社会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将绩效评估、结果运用情况专题报告。

    二是加快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近期,我省已经以省委名义印发了《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省政府每年第三季度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包括金融、文化口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行政事业性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在做好本级国资管理情况报告的同时,接下来,我们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对市、县指导工作,推动实现2020年报告制度省、市、县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三是积极主动配合做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按照2017年7月全国人大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座谈会议和省领导批示精神,我们已经主动向省人大开放了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等7个系统信息查询权限,安排了必要的业务经费,实现了省人大和省财政预算联网。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按照既定部署,主动服务省人大联网系统开发,指导市县财政部门积极推进与同级人大预算联网工作,为各级人大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提供坚实保障。

    四是探索建立省本级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报省人大审查制度。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发改、交通、水利等多个部门,需要统筹谋划、高位推动,各部门主动配合实施。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理顺财政与各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环节的职责分工,着力把好项目立项决策关,强化年度预算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战略规划、投资计划的衔接,探索建立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报省人大审查制度。

    五是健全落实重大文件向人大报告制度。在落实预算审查、重点工作报告法定程序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重大文件向人大抄送报告制度,将财政领域重大规划、现代财政制度重大改革文件、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等重要文件,定期报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