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长春市对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6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长春市,对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实地查看了平安种业研发及销售情况、榆树市农业科技示范区新品种展示和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设备及执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长春市关于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目前,长春市种子销售网点遍布城乡各地,总数达到1000多个,注册3000万元以上并已开展杂交种子经营活动的企业26户,企业设立分支机构10个。长春市城区种子集中交易市场总经营面积达到3800平方米,现有经营业户85户,经营的玉米品种达186个,年销售量7000多万斤,销售范围除了省内各地,还辐射到黑龙江、内蒙古、辽宁等地区,成为辐射东北地区最大的种子集散地。自新修订的种子法实施以来,长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宣传、加强良种推广、加强种子市场监督管理、落实种业扶持政策等措施,使全市种子生产经营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检查组对长春市种子法贯彻落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长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把种子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依法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大力推进现代化种业发展,使种子法贯彻实施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