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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解答如何落实城市义务教育免费政策①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8-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如何落实城市义教免费政策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①

  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否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

  答:享受。国务院文件要求,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办学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和公办学校学生一样的标准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

  问: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同时,国务院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国务院文件在重申“两为主”(以流入地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3方面要求:一是做好统筹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等,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发展。二是足额拨付公用经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公用经费。三是加大教育资源投入力度。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较多、现有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政府要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校长和教师配备的支持力度,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

  问:中央财政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是否有支持措施?

  答:有。国务院文件明确规定,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份,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适当奖励。

  来源: 中国教育报 2008年08月26日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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