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温哥华风光 图/CFP
加拿大是一个高福利、高税收的国家,被称为“万税之国”,税收已经渗透到每个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收入:纷繁复杂的个税表
加拿大的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包括工资、利息、投资收入、福利、租金收入等,还有很多其他的收入比如遗产、礼物,若没有凭证是如何进行统计的呢?大家都会很自觉地把这些收入计入税基么?笔者就此询问了当地大学一位这方面的教授,获得的答案令笔者感到非常意外。原来每年的二至四月份,在加拿大的人无一例外的都要忙一件事,那就是报税(Tax report)。无论你是加拿大人、留学生还是旅游人士,就算没有收入,只要一年之内在加拿大境内居住达到或超过183天,就被认为是纳税意义上的加拿大居民,就有义务自行申报收入。
报税是建立在加拿大政府与个人之间互信的基础上。在递交报税表时,政府并不要求你附上发票收据,但要求必须做到诚实,并保留这些发票收据至少十年。对这些发票收据政府事后实施抽查,一旦抽查到而不能提供有效发票收据,则个人信誉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而在加拿大个人信誉是非常重要的,与每个人和家庭的生活密切相关。如果怀有一种饶幸的心里来对待报税,为了那点小小的利益就用自己的信誉去作代价,那将是得不偿失的。
个人所得税是加拿大联邦和省政府最大的税收来源。个税规则多如牛毛,细致并且琐碎,而且每年都有或大或小的变化。在加拿大,笔者见到的报税表样本有30页之多,像迷宫一般复杂。报税首先计算个人的应税收入,也就是所有收入,再减去所有抵税项目比如养老金供款、托儿费。其次是确定税率。加拿大联邦和省个税都是累进性的。收入越高,税率也越高,最高一档的税率有的省超过了40%。最后是计算税务补贴,各种补贴名目繁多,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收入低补贴就会多一点。
在当地大学一位学经济的华人同学指导下,笔者利用专门的报税软件填写了自己在2011年的个人所得税表。除了作为留学生获得的奖学金外,笔者在加拿大没有任何收入,最后计算出来竟然还可以得到一千多加元的退税,分四个季度返还。另外,有些零收入的新移民自觉申报自己的收入,不仅能得到退税,还能有资格得到各种福利,比如孩子的牛奶金等。
在中国,中低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还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情。不过加拿大完善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以及居民对自己、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都给笔者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消费:价是价,税是税
在加拿大,商家一向只标出商品本身的价格,而商品与服务销售税在结账时再另行计算。联邦政府的商品与服务销售税(Good sand Services Tax or GST)目前全国一致为5%,各省的销售税(Provincial Sales Tax or PST)则由自己定,从0到10%不等。也有一些省份把GST和PST合二为一,成为统一销售税(Harmonious Sales Tax or HST)。除此之外,不是所有的商品都要交税。多数商品和服务联邦税和省税都要交;有些商品和服务只交联邦税,比如书籍和房子;而未加工的商品比如新鲜蔬菜水果、米、面等均可以免交。
笔者留学所在的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销售税即PST是5%,大部分的购物收据上显示的是联邦和省销售税各5%,也就是在购物之前要做好原来价格上再多加10%的心理准备。不过,在学校购买书籍只需缴纳5%的税,而超市里面大部分新鲜食物是没有税的。
除了商品与服务销售税,和中国类似,加拿大联邦政府也有几种特殊的消费税(Consumption tax),分别对酒、烟、汽油、珠宝和古董等征收,其中烟酒税、博彩税的税率非常高,还形象地被称作罪孽税(Sin tax)。
很多中国的学者认为,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价税分别标示的价外税,而从经济理论上看,市场机制其实要求这样一种税收政策。除此之外,实行价外税,可使消费者更加真切地体会到税收负担的存在,了解到自己为公共物品和劳务的供给承担了多少税收成本,政府的财政支出与公民税负的内在关系被清晰地揭示出来,也就有利于公民社会的形成和宪政民主观念的普及。
这么一个小小的收据,就能发挥如此大作用?可惜一年的时间太短,没法带给笔者更多更深刻的体验。但笔者相信,发达国家在价外税的成功经验定会对我国税制改革有所启示。
税式支出:加拿大的重要福利
无论是以上所提到的所得税和消费税,还是其他税种,比如自然资源税和房地产税等等,加拿大基本所有的税都有优惠。这部分给纳税人隐形的资金补贴也就是说减少的政府收入在西方被称作税式支出(Tax expenditure)。政府通过免税、减税、应税所得扣除等特殊规定,减轻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提高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从而使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提高。而且利用税收来对目标群体进行补贴,节省经济成本,效果也显而易见。2009年加拿大政府的税式支出就超过了国内生产总值的7%。比如65岁以上的老人和18岁以下的孩子都可以享受生活各方面的税收减免和优惠。
其实,寻常百姓的生活主要是围绕着收入和消费这两块。各级政府通过把税收从这两块中单列出来,其主要目的是使税收这个概念渗透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调整税务工具,就可以有效地引导大家的消费。在这个前提下,税式支出和价外税就有了非常重要的意义。英语中有句话叫“a dollar saved is two dollar earned”(节省一美元相当于挣得两美元),也非常精辟地点出了在高税收国家收入和消费之间的关系。
加拿大有着一套相对完备的税收支出管理制度,在统计、评价税收优惠、提升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性、合理化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平衡:联邦政府税收的主要作用
加拿大的税收采用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与此相适应的联邦税务局、省政府税务局机构设置均互不干涉,独立行使权力,事权和税权是统一的。依照加拿大的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实行严格的分税制管理体制。个人和公司所得税是联邦和省政府共同征收,在报税的时候需要分别计算出联邦和省政府的税基,然后乘以相对应的税率。除所得税外联邦政府还会征收商品与服务销售税、关税、特别消费税和资本税等;省政府征收销售税、自然资源税和土地转让税;市政府则负责征收房地产税。
联邦政府的收入主要用于国家支出和省之间贫富的差别调整。支出和收入基本上是平衡的。加拿大非常重视缩小贫富差距,帮助弱势群体,这在笔者所学的每门课程中都有体现。在加拿大,省份大体分为两类:“富”省(have provinces)和“穷”省(have-not provinces)。“富”省的财政收入足够满足其各类社会福利支出,“穷”省则多少需要靠联邦政府的资助。现在经济龙头安大略省和产油的阿尔伯塔省是“富”省,也是联邦政府税收的主要来源。原来萨斯喀彻温省相对来说是个“穷”省,一直由联邦政府拨款资助,近年来发现了大量的钾矿石,其钾矿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30%,于是逐渐转为自给自足。有趣的是,无论魁北克省的经济情况如何,它一直以来总是联邦政府拨款最多的那个省份。
尽管没在加拿大繁华的大城市学习,但笔者留学所处的小城市——萨斯喀彻温的省会里贾纳在很多方面并不比那些大城市差,特别是教育、医疗卫生、科研等资源都非常丰富,相信其他所谓的“穷”省也不会相差太多。这样看来,联邦政府利用税收平衡各省发展可谓功不可没。
当然,加拿大的税制也存在问题。比如,大家会经常讨论“劫富济贫”的税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人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富人从福利中获得的好处,远不足以弥补纳税带来的收入损失,而穷人也会因看似怜悯慈悲的福利而降低工作的积极性。但不可否认,加拿大税制有如精密的齿轮与整个社会信用制度、福利政策相配合,维持着国家机器的运转,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
*迄今为止,加拿大由十个省(provinces)和三个地区(territories)组成,本文中的“省”泛指省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