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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文物管理体制与“五纳入”措施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 朱兵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10:02:11

我国文物管理体制的建立最早可追溯到建国伊始。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进驻北平,作为人民政权的特殊形式,接管北平市一切事务。在军事管制委员会下属的文化接管委员会内,就设有专门的文物部,负责接管市内的文物、博物馆、图书馆。在很短的时间内,文物部迅速接管了故宫博物院、北平图书馆、北平历史博物馆、北平文物整理委员会等重要单位。这为以后北京乃至全国的文物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基础。同年6月,华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成立。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接管委员会下属的文物部并入该会,改称图书文物管理处。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文化部则以华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图书文物管理处为基础,设立了文物局,负责指导、管理全国的文物、博物馆、图书馆事业。同时,将前华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所属故宫博物院、北京历史博物馆、北京文物整理委员会和北京图书馆划归文化部领导。1951年,文化部将文物局与科学普及局合并成立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局,除原文物局主管的文物、博物馆、图书馆事业外,增加了对文化馆事业的管理。1955年,文化部鉴于群众文化工作日益发展,文物工作日益繁重,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局的机构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于是另行成立文物管理局,主管文物、博物馆事业。1965年,文化部决定将图书馆事业再次划归文物管理局领导,因而将其改名为图博文物事业管理局。

(二)文革时期(1966—1976)

由于文革时期的特殊性,全国各项事业都受到很大影响,文物管理工作也不例外。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文化部及其文物事业管理局的领导受到冲击,机关党政组织瘫痪,工作陷于停顿状态。这种局面直到文革后期才有所改善。1970年5月,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指示下,国务院办公室成立了图博口领导小组,承担起全国的图书馆、博物馆和文物事业的领导工作。随着文革后期各项事业的恢复发展,文物管理体制的问题又提到了议事日程。1973年2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成立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加强对文物事业的管理,决定成立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归国务院文化组领导。同时,国务院撤销了图博口领导小组,成立中共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临时委员会。由此,文物局的领导体制由文化部下属部门改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三)改革开放前后的发展(1976—2002)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的体制和名称仍延续下来。这一局面进入八十年代后有所改变。1982年4月,国务院根据当时改革开放的需要和形势的发展,决定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同年5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部委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将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和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五个单位进行合并,统一由文化部负责管理。因此,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改为文化部文物事业管理局。1987年,根据文物事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发出通知,为了加强全国文物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决定将文化部文物事业管理局又改为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独立行使职权,计划单列,但隶属关系不变,仍由文化部领导。1988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更名为国家文物局。1988年,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原则批准了国家文物局的“三定方案”(定编、定员、定职)。该方案规定国家文物局是国务院直属主管全国文物、博物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文化部归口管理。至今,国家文物局这一体制和名称仍继续沿用。【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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