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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先:提高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11月25日 08:52:09

    中国人大网讯 10月31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陈洪先说,我认为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两个特点。第一,时机选择得非常好,正好是企业处在应对金融危机的关键时刻。这次检查不但是对工会法本身的执行有一个促进作用,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对广大职工是一个关心和鼓舞,意义非常大。人大常委会的同志、全总的同志到基层看望职工,包括看望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第二,在形式上也比较好。以往是上级检查开会,把我们叫到上级部门来开会,这次是亲自下到企业中听取意见。对于检查中提到的建议和问题,也是实事求是的。

    他说,我认为关键问题是如何提高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这是比较重要的。对非公企业来说,按照工资总额的2%提取工会费,如果把大头上缴到上一级工会,企业主就认为是把一大块钱拿走了。另外,对职工来说,工会对他们有哪些吸引力,他可以得到什么。如何把职工之家的作用发挥好,真正做到党政依靠、职工信赖、企业认可、工作规范、维权到位、作用明显,尤其是让职工信赖,有依靠,我认为是非常重要的。包括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经济上的地位、作用,维权的实际能力,我认为这些实实在在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包括对一些问题的探讨,像非公企业的工会干部怎样产生?能否通过上一级工会来选派干部?都需要很好地探讨。把这些实实在在的问题解决好,我相信基层工会的建设会得到大大的加强。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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