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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修改重点突出 及时必要

——分组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发言摘登(一)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7-07-0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7年6月26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分组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发言摘登如下:

        许嘉璐副委员长说,民事诉讼法修改抓住了申诉难、执行难两大重点问题,总体上修改得比较好,但是还需要做细节的补充、纠正、打磨。我相信这部法经过我们几次审议以后,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会起到很大的作用。从最近几天网民的评论来看,人们对此寄予厚望。所以,需要细心打磨,包括措词。

        郑功成委员说,就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谈点看法。司法公正是大家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但是以往关注司法公正的焦点是在审判环节,执行环节讨论得比较少。司法公正应该包括两个环节,要公正审判,还要公正执行。错案错执行、公正审判不执行、乱执行既是司法不公的表现,也是司法腐败的表现。这次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修正,主要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意义非常重大。因为,从提供的材料来看,乱执行、不执行等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所以,我完全赞成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修正,并且把重点落实在解决申诉难尤其解决执行难的方面。这次修正的内容主要是强化了有关执行中的法律规定、程序规定,强化了执行程序,赋予了法院、检察院相应的职责与权力,这是非常必要的,可操作性也比较强。我赞成现行草案中对这个法律的修正意见。

        伍增荣委员说,关于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这是这部法实施以来第一次进行修正,很必要,很重要,也在此草案说明中作了充分的表述,草案修正的几个问题也抓得很准。比如,审判监督程序问题、解决申诉难的问题、执行难的问题,这些都是人民群众当前关注的热点问题。修正草案围绕这几个方面,为更好地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一些硬性规定,非常好。

        赵地委员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提交讨论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民事诉讼法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多年来在审理民事案件中,这部法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问题和新矛盾,昨天在说明中也讲了很多情况。民事纠纷日益增多,现有的法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实践的需要了。因此,总结多年来民事审判的经验,修改完善民事诉讼法,是完全必要的。再者,这次修改民事诉讼法重点比较突出,因为民事诉讼法是很大的一个法律,有很多内容,这次没有做全面的修改,而是从群众反映最大的、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一个是申诉难、一个是执行难。抓住这两个重点问题,对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进行修改,我认为这个修改的办法也是非常正确的。

        任茂东委员说,现行的民事诉讼法是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几年来,民事诉讼法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维护社会正义和良好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生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需要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这是非常及时的和必要的。

        南振中委员说,申诉难、执行难,已经成为司法领域的两大顽症。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修订,可以促进这两大顽症的解决,有利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我赞成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张龙俊委员说,依据发展了的情况,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经验,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是完全必要的。特别是从民事审判实践中看,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还是申诉难和执行难问题。这次对民事诉讼法当中的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作修改,我认为是正确的。实际上,申诉难的问题主要原因还是在人民法院,而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人民法院的原因,也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原因,还有很多方面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而造成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修改,作一些规范,很有必要。

        闻世震委员说,我看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听了王胜明同志的说明,感觉民事诉讼法这次修改突出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申诉难”和“执行难”问题,在修改上重点放在强化审判监督和执行程序上,解决好这两个问题,对于纠正错案、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意义重大,同意这次修改突出这两个方面。

        陈舒(全国人大代表)说,我作为一个律师行业的从业人员,民事诉讼法进入人大的修订程序,我感觉是非常好的,我也看了一下草稿。对于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的修订,确实突出解决了老百姓普遍反映的的申诉难、执行难的问题。我感觉这个稿子总的来讲确实很不错,针对了现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丛斌委员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做了比较大的修改,我认为修改的内容比较切合实际,对我国目前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落实百姓反映的热点问题和司法工作者、法院、检察院同志反映的问题都做了一定的吸纳。我认为草案的宗旨和内容是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

        张学东委员说,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申诉难”和“执行难”的问题,对民事诉讼法中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作出修改,这是抓住了民事诉讼法实施当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我认为是符合实际的,表示赞成。

        拉依萨·阿列克桑德洛娜(全国人大代表)说,我是来自新疆的全国人大代表,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的审判监督程序方面谈一些自己的看法。民诉法是国家重要的基本法律之一,也是国家的大法,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从1991年颁布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诉法的滞后性已日渐突出,制定一部现代意义的民事诉讼法典,使民事司法更接近人民,更有利于保护人民的实体权利,以及提升司法的公正度和权威度,已是刻不容缓的艰巨任务。

        窦树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的申诉难和执行难问题,有利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这次的修改我很赞同。

        胡贤生委员说,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讲点看法和意见,从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同志对修正案的说明情况看,民事诉讼法的修正势在必行,非常必要。法工委在认真总结和听取各方面的经验和意见的基础上,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提出来的修正案草稿,我认为指导思想比较明确,重点突出,简明扼要,符合实际,是一部比较好的修正案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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