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治
【宪法】现行宪法于1978年12月6日全国公民投票通过,12月29日生效。
宪法规定西班牙是社会与民主的法制国家,实行议会君主制,王位由胡安·卡洛斯一世的直系后代世袭。国王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代表国家。政府负责治理国家并向议会报告工作。宪法承认并保证各民族地区的自治权。
【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行使立法权,审批财政预算,监督政府工作。政府负责治理国家并向议会报告工作。
立法权以众议院为主,参议院为地区代表院。议员由普选产生,任期4年。
【司法机构】司法领导机构是司法总委员会,由20名成员组成,最高法院院长兼任主席。司法机构分司法法院和行政法院两大系统。最高检察机构是国家总检察院,下辖各级检察院及派驻各司法部门的检察官。
【政党】西实行多党制。主要政党有:
(1)西班牙工人社会党:执政党。成立于1879年。该党在1982~1996年间,四次蝉联执政。2004年4月,工社党在大选中获胜,上台执政。2008年蝉联执政。
(2)人民党:原名人民同盟,1977年创立,1989年易名为人民党。执行“中间改良主义”路线。该党成立后不久便在国家的政治舞台上崭露头角,力量不断扩大。1996年5月首次上台执政。2000年4月蝉联执政。2004年在大选中失利,成为最大在野党。
(3)西班牙共产党:成立于1920年。西共和其他左翼党派组成以它为主的联合左翼。
(4)加泰罗尼亚民主统一:与另外一个民族主义政党—加泰罗尼亚民主团结党在加泰罗尼亚自治区联合执政。1975年成立。
(5) 巴斯克民族主义党:1895年成立,巴斯克自治区执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