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增强“四种”意识 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熊刚 姜学斌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人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对人大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笔者认为,要进一步增强四种“意识”,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一、进一步增强三个“有机统一”意识,坚定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这个原则问题上,所有人大工作者都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立场要十分坚定,旗帜要十分鲜明,绝不能有丝毫动摇。要高标准、高质量召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及时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的重大决策和意图,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意志,积极将职能优势转化为推动落实的动力,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工作中,全力支持重大建设项目的推进。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的原则,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转变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保障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促进发展有机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是新的形势赋予人大工作的新任务,地方各级人大要围绕发展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地方人大要树立发展意识,坚持抓大事、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牢固树立人大工作服从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中心工作为重,以经济建设为先,把保障和促进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凡是有利于一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常委会都全力支持,依法促进;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主动与“一府两院”通气,督促问题和矛盾的解决。要督促政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对不利于发展的行为,要予以制止,使人大监督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共谋发展的过程,成为形成合力、推动发展的过程。在工作方式上营造和谐氛围,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把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既要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又要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大胆改革,努力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事业同干,真正做到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奋进的合力。
三、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只有坚持依法办事,才能使人大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的利益和要求。人大开展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宪法和法律法规,这就要求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首先要学法懂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才能把工作做好。要站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坚持法治,反对人治,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情枉法、以权压法等问题,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认真搞好执法检查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全社会的法制意识,营造一个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坚持每年安排2-3个执法检查议题,每年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安排3-5次法制讲座,推动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并通过邀请公民旁听、利用报刊和电视等形式扩大宣传影响力。要以纪念代表法、监督法颁布等活动为契机,适时组织开展宣传纪念活动,扩大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要不断健全、修改、完善、制定出台与人大工作有关的工作规则、工作规程,不断规范工作行为、加强与上级驻本地部门和机关的工作联系,加强与本地各级各部门的联系,保障宪法和法律在一方的贯彻实施。
四、进一步增强民本意识,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的根本宗旨,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注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切实转变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体察民情,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使各项决策和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督促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落实。要进一步强化民本意识、宗旨观念,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推动有关部门从制度上和机制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力化解矛盾。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提高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实效,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要做好信访工作,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高度,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推进和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发挥人大信访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作者熊刚系重庆万州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姜学斌系秘书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