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斯巴根:切实贯彻食品安全法 完善配套法规规章
中国人大网讯 6月29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哈斯巴根委员审议时说,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全国人大对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非常重视,这部法律颁布后的两年中,每年都进行一次执法检查,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这次执法检查由三个委员长带队,19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18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在7个省(区、市)进行了执法检查。我觉得,这次检查层面高、范围广、声势大,效果好。执法检查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论是所到地方和单位,还是召开座谈会的次数和了解到的意见和建议,在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史上是不多见的,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哈斯巴根委员认为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是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各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意见和建议,赞成这个报告。
哈斯巴根委员提三点建议。
第一, 要切实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法律,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出现,与法律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有直接的关系。因此,要从食品安全的源头抓起,严格依法监管。要强化法律的威慑力,对蓄意制售有害食品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从严惩处,对监管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也要加大惩处力度,双管齐下,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监督力度,我建议,今后每年还要开展执法检查,切实推动食品安全法的有效贯彻落实。我觉得,这部法律贯彻不利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配套法规出台慢。食品安全法出台已经两年了,很多部门和地方还在酝酿、讨论、调研,要出台的相关法规、规章速度非常地慢。所以,到现在为止,很多的地方和部门都没有出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建议尽快制定完善配套的法规规章,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方面的管理办法等等,都需要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快立法的步伐。我还建议国务院要抓紧制定有关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许可标准,出台相关的指导意见,加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统一全国监管的标准,避免出现全国监管标准不一、执法尺度松紧不同的现象。
第二, 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目前的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管理,在实践中有的食品监管难以分段,容易出现空档,无人监管的问题。有的食品又因多部门监管,也容易出现责任不清、互相推诿、监管效率低下的问题。建议国家实行食品无缝监管机制,在分段监管的基础上,对一些产业链条长、不易分段监管的食品,明确由一个部门或一个部门为主的监管制度。
第三, 提高食品安全的保障力度。我国西部地区地域辽阔,人口散居,监管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牧区,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峻,而这些地区往往存在监管人员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同时又存在检验机构不健全、监测设备老化、配套不足等问题,建议国家对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人员编制进行科学核定,在食品安全检验监测设备专项资金上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