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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度接收高校毕业生
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21年01月29日 10:23

根据有关规定,为做好全国人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接收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现就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以下简称“人事局”)将通过短信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面试确认,请有关考生务必于2021年2月1日12:00前通过短信和传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1.请考生收到面试短信通知后,直接回复短信平台,回复内容为:报考职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确认参加面试。同时,请填写《确认参加面试声明》(详见附件1),并传真到010-83072425。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确认参加面试声明》的备注栏中一并说明。

3.放弃面试者请填写《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于2021年2月1日12:00前传真到010-83072425。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考生未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准备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同页)。

(2)面试确认时传真的《确认参加面试声明》原件。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即将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提供相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4)学生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毕业成绩单(所在院系或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晰,除明确说明复印件的材料外,均应使用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涉嫌违纪违规的,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考生需将资格复审材料整理汇总,按清单排序后扫描制作为PDF文件,命名为“职位+姓名+身份证号”,连同一张电子证件照片(免冠、白底、600*800像素以上,供身份识别用,请勿修图)于2021年2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rsj@npc.gov.cn。

面试时,请考生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进行现场复核。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注意事项

1.全国人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接收高校毕业生面试和部分职位专业能力测试初定于2021年3月中旬举行,具体面试形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研究确定。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前在中国人大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2.人事局主要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通知考生有关事项,请保持通讯畅通,关闭设备拦截功能。通讯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通知人事局。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请考生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加强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如有可疑症状、与新冠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经历或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情况的,要及时向人事局报告。

4.联系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

联系电话:010-53365972

 

附件:附件1:确认参加面试声明      

附件2: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

2021年1月29日

编 辑: 冯 涛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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