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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来源: 浙江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5月23日 15:11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于4月至5月对我省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省人大内司委具体承担了这次执法检查工作,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听取了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团省委、省妇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和介绍;检查了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赴杭州市、嘉兴市,分别听取了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当地儿童福利机构、少年法庭、特殊教育学校、青少年社工事务所等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场所。同时委托湖州市、舟山市、衢州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本次检查的内容,自行组织检查,书面向执法检查组报告本市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强教育引导,提升未成年人道德素养;加强福利关爱,改善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条件;加强司法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在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困难与问题,如社会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不良影响;法律实施主体缺位影响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效果;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制度有待完善等。为此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营造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净化未成年人成长文化环境;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研究,完善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宋光宝、副主任委员王幼璋,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郑军参加了执法检查。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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