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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立法推进会

来源: 重庆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0月29日 15:49

  10月2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第四次立法工作推进会在人民大厦举行。会议由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余捷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两江新区管委会、市司法局、市质监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消防总队、市商委、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分别介绍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两江新区管委会等机构行政主体资格的决定(草案)》、《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市政府法制办介绍了政府所提议案法规项目立法工作进展情况。

  与会人员还就审议审查项目相关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两江新区管委会等机构行政主体资格的决定(草案)》时,大家认为,两江新区管委会作为政府派出机构,财政是否单独列出,市政府应协调好;两江新区管委会的直管区域只能是国务院批准的区域,市政府加码的区域应获得国务院的批准,否则不应纳入《决定》中。关于修订《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大家认为,市政府法制办还未召开部门论证和专家论证会,更未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现在拟提交11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时间太紧,建议抓紧协调,争取明年3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在听取了与会人员的审议发言后,郑洪强调,今年是换届后的第一年,立法项目是前少后多,为了保证11月份审议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现在要抓紧、抓实,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使法规更加完善。

  郑洪说,地方立法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对上位法的细化要到位,要结合重庆实际,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法规也要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市政府法制办要把基础性工作做好,共同努力,为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贡献。(庄枝新)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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