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市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工作
9月9日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平率调研组到我市乐昌市、始兴县、浈江区、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工作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陪同调研。
据了解,2010年10月至2013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452件(含执行监督案件),审结480件,其中提出抗诉5件,提请抗诉52件,建议提请抗诉1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法院予以采纳7件;发出其他工作问题的检察建议21件;作息诉结案处理322件(其中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30件)。
通过座谈和实地察看,调研组对我市各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张平建议:一、加强对民事监督工作的组织引导,充实民事监督专业人员队伍;二、加大民事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宽信息、案源渠道;三、进一步改进民事监督的方式和方法,拓宽监督视野。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