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山东 > 新闻报道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到青岛市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来源: 青岛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5月11日 09:46

 

赵勇群 摄

  5月6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功带领检查组来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王修林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文物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召开了有关部门座谈会,察看了青岛德国总督官邸旧址博物馆、青岛啤酒博物馆等,并到胶州市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继续加大《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要把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普法规划,加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二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文物工作水平。把进一步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三是进一步加强文物执法和基层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建议我市借鉴兄弟省市设置文物执法机构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妥善解决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确保文物事业健康发展。四是继续加大对文物保护特别是基层文物保护的投入力度。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把文物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确保文物的保护、维修、征集和考古发掘等工作的需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泽陪同检查。(盛吉庆)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