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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消防法实施情况

张程

来源: 乌海市政府信息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4月16日 15:04

  4月13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关立武率执法检查组检查了《消防法》和《自治区消防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副市长林涛陪同。

  检查组先后到三区部分企业、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基层单位实地检查,并听取了三区和我市贯彻实施《消防法》和《自治区消防条例》工作汇报。

  新《消防法》于2009年5月1日修订实施以来,我市坚持落实《消防法》和《自治区消防条例》,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着力打造“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全面推动了我市消防事业快速发展,有效预防了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2009年5月1日以来,全市已累计投入消防经费1300万元,新编消防规划3份,新建和修复市政公用消防栓200个,新增消防执勤车7辆、消防监督检查车6辆、个人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3000多件,新建、改扩建消防队(站)营房6个2.38万平方米。先后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在建工程等4次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共检查单位89个(次),发现隐患214处,查处隐患198处。全市消防部队共参加灭火和抢险救援612起,出动车辆1031台(次),出动警力6487人(次),抢救被困人员84人,疏散被困人员1895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火灾和其他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我市对消防工作高度重视,在消防宣传教育、责任落实、消防监督、灭火救援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火灾形势连续多年保持相对稳定,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检查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消防经费和消防装备投入力度,强化消防执法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使消防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张程)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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