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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杰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6月01日 09:47

中国人大网讯 5月26日至28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杰到海北州及刚察、门源、海晏县就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畜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期间听取了州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并深入寺院和乡村,与宗教界人士和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进行座谈。

在谈到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努力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时,桑杰副主任指出,我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创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民族基础。第一、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与作用。一是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是我国的国情要求。我国的少数民族绝对人数加起来有一亿多,且居住地域广,在两万多公里陆地边境线上约有30多个少数民族与国外的相同民族比邻而居,另外混居程度高,少数民族地区自然资源也相对丰富,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二是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是解决各种民族方面问题的现实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虽然民族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多方面原因,民族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改革和发展给各民族人民带来富裕和进步的同时,也因竞争激烈而造成发展上的新的不平衡和更多的利益冲突;在民族宗教出现空前活跃局面的同时,不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等,亟需加以规范和引导。这些问题都需要以和谐宗教观为指导,妥善解决,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民族基础。三是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是对世界范围内民族问题的有力回应。东欧巨变、苏联解体充分说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能否解决好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存亡。没有民族的和谐,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促进民族的和谐,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第二、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民族问题,胡锦涛同志强调,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工作必须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主题。首先,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我们要把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切实落实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迅速改变民族地区面貌,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其次,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蕴含着深刻而丰富的处理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的观点,是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指针和重要保障。第三、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首先,必须正确认识并处理好民族与宗教的关系。宗教政策服务于民族政策,民族完全属于社会群体领域,而宗教属于意识形态或思想领域、精神生活领域。有些民族不同的人信仰不同的宗教,也有一些民族共同信仰某一种宗教。在我国,民族与宗教的异与同表现在汉族与少数民族在宗教信仰上有着明显的不同以及在少数民族之间宗教信仰有较大差异等两个方面,因此要学会在信仰上相互尊重。其次,必须正确认识并处理好民族、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关系。必须尊重宗教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既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发展宗教。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和谐的民族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我们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创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民族基础。

在调研畜牧业发展情况时,桑杰副主任先后到刚察县泉吉乡宁夏村、年乃索麻村,海晏县青海湖乡莫相滩村,通过走访牧户、听取介绍、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了海北州牧业集约化经营试点情况,并对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与牧民群众交谈时指出,改革开放30年来的努力,牧区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特别是牧区实行草场和牲畜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牧民的积极性,牧民收入大幅度提高,但也应当看到,牧区发展并不平衡,收入差距依然较大。解决收入差距拉大问题,说到底就是转变传统的牧业经营方式,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提高牧业的组织化程度,解决发挥优势、克服劣势、共同发展的问题。要通过优化结构、政策支持、降低成本,形成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良性互动格局。第一,推行股份合作制,实行牧业集约经营,是转变传统的牧业经营方式的有效途径。用企业化方式管理畜牧业,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以生产经营能手即牧业大户为中心,实行利益联结,股份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大户可以凭借较多的草场、较完善的基础设施、较充裕的资金投入和较强的经营能力发展的更好更快;小户则可以依托自己的草场、畜群等股份和劳动获得收入。其实质是把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运用到畜牧业经营管理上,实现草场使用权与经营权分离、牲畜和基础设施等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以确保股份合作制牧业公司的健康发展。第二,推行股份合作制,实行牧业集约经营,在实践中可以产生多方面的作用。即有利于共同发展,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加速工业化进程,有利于加快城镇化步伐,有利于技术进步等。(青海信心中心供稿)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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