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听取省法院省检察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将于11月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于蓝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法院、省检察院及相关试点法院、检察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省法院院长郑鄂、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出席会议,分别介绍省法院、省检察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座谈会上,与会人士交流探讨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0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于蓝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法院省检察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省法院院长郑鄂出席会议,介绍省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

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出席会议,介绍省检察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
雷于蓝指出,我省自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省法院、省检察院及相关试点法院、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勇于担当,通过周密的部署和有力的措施,推动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雷于蓝强调,虽然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对通过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的期待还有距离,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尤其是员额制改革、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和协同推动其他改革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省法院、省检察院要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更大成效。一是认真总结、稳步推进,进一步坚定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二是直面问题、迎难而上,进一步推动改革试点任务取得更大成效;三是全局谋划、统筹推进,进一步提升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效能;四是凝聚共识、正确引导,进一步营造促进改革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省人大内司委有关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和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深圳、佛山、汕头、茂名四市法院、检察院及相关基层试点法院、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