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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摘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

来源:   浏览字号: 2006年07月03日 00:00
        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发言摘登如下:

        报告实事求是,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总体良好
        林兆枢委员说,我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执法检查报告,表示赞成。我本人也参与了这项执法检查,3位副委员长带领我们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进行检查,这是该法颁布实施16年来的首次。这次执法检查强调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整个执法检查工作,围绕的大局,就是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社会安定、稳定、和谐社会的建设这个大局。突出重点是突出了报告中提出的3个建议:一是华侨农场问题,二是散居归侨侨眷困难问题,三是侨资企业的权利保护问题。围绕这3个问题讲求实效,建议意见很具体实在。从一开始执法检查就强调要讲求实效,找准问题,分析情况,提出建议,而且又非常明确地提出,既要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现实存在问题,也要解决今后发展方向问题。因此,我认为整个执法检查报告是很实在的,问题找的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比较实在,是切实可行的,是经过努力可以做到的。另外,从盛华仁同志的执法检查报告中可以看到,盛华仁同志、顾秀莲同志、韩启德同志都是坚持以人为本,怀着对广大归侨侨眷的深厚感情,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这些在报告中都体现出来了。
        罗益锋(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说,昨天听了盛华仁副委员长所做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执法检查报告,很受鼓舞。这确实是解放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侨法所作的执法检查,我参加了赴福建和山东的执法检查,我深感这次执法检查准备非常充分,布置工作是有序的,先后听取国务院10个部门和中国侨联的意见,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也作了充分准备,正是由于目标明确,这次执法检查,能够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到基层和人民群众当中,广泛地听取意见和建议,而且执法检查的力度很大,在海内外产生了非常好的影响。这期间光是反映到我这里的意见和建议就不少,还有10多件涉侨的案件。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充分肯定了成绩,对查出的严重违反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一些案件和行为,件件不放过,务求解决实际问题。另外,在这次报告中,盛华仁副委员长用比较大的篇幅叙述了当前华侨农场和33万多的归难侨目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关心弱势群体,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所以,我非常赞成这个报告。我坚信通过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我国的护侨工作一定会更上一层楼,我们的涉侨法律也一定会更加完善。
        王宋大委员说,盛华仁副委员长所作的执法检查报告,实事求是,表示赞同。如报告所述,几千万海外侨胞分布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他们漂洋过海,历史悠久,虽身在他乡异国,却心系故土桑梓。海外华侨华人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时期,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为祖国的繁荣和发展,都作出了巨大贡献。广大归侨侨眷在党的领导和关怀照顾下,同祖国人民一道,为国家的科学技术、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作出了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广大海外侨胞满腔热情回国投资创业,报效祖国,他们把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同祖国的繁荣和发展紧紧结合在一起。
        杜铁环委员说,这次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是该法颁布实施16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的第一次执法检查。它体现了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加强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关心和爱护,深受广大侨胞的欢迎,在国外也产生了很好的影响。这次执法检查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注重实效,较好地促进了新时期侨务工作的开展。
        赖爱光(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说,我完全赞成盛华仁副委员长所作的执法检查报告。报告实事求是地肯定了党和各级政府在护侨权益方面做的大量有效的工作,赢得了侨心,促进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发展,推动改革开放、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同时,对目前在实施侨法过程中比较重大的3个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应有的政策措施作了中肯的整改建议。我想,广大归侨侨眷看了这个报告一定会很兴奋,很受鼓舞的。很希望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能按建议的要求给予支持。我认为,常委会决定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很必要,也很及时。不仅引起各省市“一府两院”的高度重视,也受到海内外侨胞的高度关注,影响较大、效果较好,使我们更深入了解当前这个“特殊群体”的状况和如何解决他们最迫切的困难,对实施侨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有新的认识。
        邢军委员说,这次侨法执法检查,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深度和广度上,都是空前的,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的反响,达到了预期的要求,取得了明显实效。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委托天津市等8个省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执法检查。我市认真按照全国人大华侨委的要求,深入到3个区和若干个基层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工作,还听取了13个委局的情况汇报。为了配合这次执法检查,国务院及涉侨部门开展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作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10多年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在贯彻实施侨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护侨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实践证明,涉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对切实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归侨侨眷和新华侨华人爱国爱乡的热情,积极支持和参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刘山在(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说,听了盛华仁副委员长关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情况的报告,我认为报告非常好,既充分肯定了贯彻这部法律以来侨务工作取得的成绩,又讲清楚了当前侨务工作面临的问题。这个报告既有情况,又有分析,还有解决问题的办法。解决问题的建议既有解决当前急需的,比如说华侨农场所面临的特殊困难问题,也有解决这些问题的长远打算,报告非常务实。这次执法检查是这个法通过16年来以来,由常委会组织的第一次执法检查,这次检查在国内外都产生了很好的影响,特别是在侨界。国内外非常关注这部法的检查情况和结果。我相信,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提出这样一个很好的报告,对于新时期的侨务工作,对于解决华侨工作当前和今后所存在的问题,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陈继延(全国人大代表)说,我主要谈谈关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的报告。我自己是归国华侨,这几年在省里也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检查以及一些调研活动。这次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做了大量工作,在检查中,充分肯定了取得的成绩,通过实地考察和分析,提出了整改的初步建议,我完全同意。
        冯玉兰(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说,听了盛华仁副委员长作的关于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感到这个报告做得非常好,非常全面、深刻,而且务实,客观反映了党和国家对侨务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侨务部门积极贯彻党的侨务工作,帮助归侨、难侨解决了许许多多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王建双(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说,昨天听了华仁副委员长所作的关于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我觉得讲得很好。报告对成绩作了充分肯定,讲问题抓住了重点,原因分析是很透彻的,对解决问题的建议既具体又明确。我感到讲得很有感情,很实在,也很有说服力。特别是他说到检查组到一些困难的农场考察以后,心情非常沉重。他说他们长期生存在如此的困境中,实在说不过去。我感到人大常委会的领导这样体察民情,反映归难侨的心声,使我深受感动。兆国副委员长亲自对执法检查作了动员,有三位副委员长参加侨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这说明常委会十分重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制定以来,华侨委和各个省实施了49次执法检查,但是力度是不行的,常委会是第一次对这个法进行执法检查,这个检查非常有力度,在海内外产生了很大的反响,现在来看已经起到了一些实际的成果。执法检查消息发布以后,很多侨胞通过驻国外使领馆来信提出问题,反映情况,有的是从国外赶回来反映问题,向我们检查组沟通情况,促进有关部门解决一些问题。我参加了这次的执法检查,看到了国务院对贯彻侨法是十分重视的,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各有关部门和政府及“两院”采取了很多有力的措施,保证了归侨侨眷的合法利益。落实侨房政策,保障归难侨的生活,扶持归侨兴办企业的发展,保护侨胞捐赠兴办企事业等都取得很大的成绩,这些措施进一步凝聚了侨心,激发了侨胞的积极性,增强了他们对祖籍国的经济技术合作发展的信心,所以这就起到了一种特殊的作用。看到这些,我们执法检查组的同志心中十分高兴。
        朱士明(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说,我对盛华仁副委员长所作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完全赞成。本次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出面,大大地提高了执法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在报告中讲到“他们长期生存在如此困境中,实在说不过去”,这就是盛华仁副委员长自己讲的发自肺腑的话。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做华侨工作,要帮他们解决困难,这是一个政治任务,是一个影响国际形象的任务。一定要解决,否则对我们的国际形象影响很不好。
        郑功成委员说,对于盛华仁副委员长所作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我非常赞成,感觉非常好。这个报告让人耳目一新,不仅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了问题,而且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与要求。在这份执法检查报告中,问题反映得全面而深刻,对于政府解决问题的要求明确,态度也很坚决,并有近中长期建议,我感觉到了少见的力度。比如第10页明确提出政府应当“第一,立即着手清偿拖欠归难侨职工的工资、退休金、医药费和社保……”。第二,“用3-5年时间解决归难侨生产生活中的若干重大难题”,再如报告第16页,执法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共收到200多件涉侨信访件,检查组选择了31个案件,明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并明确要求他们将处理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反馈。类似于这样明确、具体、有力度的内容在以前的执法检查报告中是少见的。因此,我认为这个执法检查报告是非常好的,它对于推进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一定会起到良好的作用。我希望以后人大的执法检查报告,都能这样切切实实地提出明确的要求,切切实实地解决执法检查过程中的问题,这对于我们国家各项工作的推进是非常有好处的。
        何月萍(全国人大代表)说,下面我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提几点意见。这次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执法检查,可以说是该侨法颁布16年以来,第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是深得人心的。这次执法检查层次高,由三位副委员长亲自带队,而且直接到了第一线,到了华侨农场最艰苦的地方去体察侨情,我非常感动。这次执法检查规模大,一共去了14个省、市、自治区进行执法检查,范围也很广,涵盖了农村、城市、企业、学校等等,检查也很有深度。所以这次执法检查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成效也是显著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历来重视侨务工作的精神,既总结了16年以来侨法实施当中的依法护侨和侨务法制建设、侨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同时也抓住了当前侨务工作当中的热点问题,也就是华侨农场的改革发展滞后问题、部分归侨侨眷生活困难问题、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投资权益的保护问题,这三个问题的确是我们当前侨务工作当中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同时也是重点问题。我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是透彻的,而且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整改意见也是可行的,关键是下一步如何跟踪检查、监督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组织、实施对侨法的执法检查,体察了侨情,顺应了侨意,可以说深得了侨心,在海内外侨界反响巨大。

        加大华侨农场改革力度,切实保障新老华侨侨眷权益
        杜铁环委员说,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10多年来各级政府在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也确实存在许多值得加强和改进的工作。如宣传不到位,对“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不理解;侵犯侨益的案件时有发生,需要认真对待,妥善解决;海外侨胞回国投资创业的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散居的归难侨困难教多,特别是华侨农场归侨侨眷的实际困难需要国家加大力度切实加以解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安置归难侨是一项政治任务,华侨农场多数处于山区和边远地区,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差、生产生活条件差,至今没有摆脱贫困状态。建国50多年了,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滞后,归难侨生活依然十分艰难,作为党和政府应当给予高度关注。党的三代中央领导核心都高度重视侨务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侨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侨务工作会议,各省市区政府也做了很大努力。但也不可否认,有些领导、有些部门、有些基层对新时期侨务工作缺乏足够认识,领导管理不得力,扶持和帮助力度不够,致使许多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国务院召开一次专门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华侨农场的改革与发展问题,是十分必要的。确实需要国家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切实解决归难侨存在的与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使广大侨胞不仅对祖国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能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享受到祖国改革开放的成果,以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祖国统一和发展同各国人民友好合作方面的独特作用。这样,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才能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
        叶如棠委员说,报告讲了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国外很有钱的,回国投资在改革开放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但这可能不在我们这部法的调整范围之内,国内法规范不到在国外的华侨。这部法的名称是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恰恰是这部法要调整的主体的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特别是归难侨的问题,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归侨是在最艰难的时期回来的,但是却长期生活在社会的底层。这部法实施已16年,但全国人大常委会是第一次进行执法检查,一检查却发现问题那么令人触目惊心。这个问题应该引起人大的高度关注,更重要的是要引起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侨办等部门要把这部法贯彻实施好,把这部分人的权益保护好,只要提到国务院的议事日程上,是可以解决好的,对全国来讲这毕竟是局部的问题。我赞成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希望这些建议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答复时,对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以及什么时候解决要有明确的说法,并坚决兑现。几十年积累下来的问题,完全推向市场解决是不行的,完全由政府包揽下来也不行,但对于这部分特殊的弱势群体,各级政府都要充分重视。
        杨兴富委员说,关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我认为问题谈得很具体,解决问题的措施也比较明确,操作性很强。对于归侨华侨农场的困难问题,我曾经在人大会议上专门提过建议,希望对这个问题引起重视。当时从工会系统去了解,这部分群众确实非常困难,不工不农不城不乡的“四不像”单位,导致了工资很低,养老费、医疗费等等都不到位,所以这里确实存在着一个很困难的群体,这个问题这次提得很明确,解决的建议也很具体。
        刘山在(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说,我想借此机会再提几点建议:第一,建议在继续做好老华侨工作的同时,要特别重视新华侨的工作。举个例子,我参加执法检查到了某一个省的某一个区,这个区的区长汇报,这个区有7户华侨,他们的侨房政策、落实政策都基本解决了。但是,当我们把新华侨的概念讲了以后,他大吃一惊。之后就去了解一下全区的情况,按照我们所说的概念,回来说,据他们初步统计,新华侨、侨眷大概有3000人。这个例子就充分说明,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对新华侨的认识还有一定的差距。从时间上来看,新华侨是华人华侨第三次回国高潮时回来的,老华侨的问题,通过党和国家几十年的重视,无论是在侨房政策、落实政策、就业等各个方面等得到了很好的照顾。随着这次执法检查又解决了一些特别突出的,比如华侨农场这样一些突出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老华侨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但是新华侨的问题,特别是新的华人、华侨回国投资兴办企业,他们面临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重要了。新华侨回国投资遇到了贷款问题、经济纠纷问题,以及子女上学、进出国境、生活等各个方面的问题,都需要我们下大力量进一步研究。对新华侨的概念,现在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比如回国的出国留学人员,有的在国外工作了的,有的是没有工作的,怎么界定?新华侨的问题应越来越受到重视。从地域上看,老华侨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浙江等沿海一带,新华侨几乎遍布全国各个省市。我们现在吸引外资,投资的大部分是华人、华侨和港澳同胞,他们对我们引进先进技术和经验等方面都能起到重要作用。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新华人、新华侨的问题,使他们的权益得到重视和保护,这样我们才能够以侨引资、以侨引智,以侨引侨,把新时期的侨务工作做得更好。我希望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能够对新华侨的问题给予更加高度的重视。建议财政部要进一步加大对侨务工作的支持,特别是加大财政方面的支持。以前国家财政在很困难的情况下,都能拿出不少钱支持侨务工作。现在我们的财政大有好转,我希望拿出更多的钱来支持侨务工作,来解决困难华侨存在的问题。这里还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即很多人认为华侨都是大老板,其实华侨中也有一部分是很困难的,特别是归侨中的难侨,他们是被迫回国的,如越南的归侨、印尼的归侨,现在还有朝鲜、蒙古的归侨,他们都是比较困难的。这些归侨的生活比我们普通老百姓还要困难,这方面我们应该加以关照,我们的财政部应该给予支持。另一方面,海外华侨、华人,尤其现在年轻一代,对中华民族文化的学习,特别是在华文的教育上存在很多问题。增强华文教育,对传承中华文化是非常有意义的,我们希望加大华文教育。有很多华文学校,缺乏师资、经费,希望财政部继续加大对困难华侨和华文教育的支持。
        冯玉兰(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说,在执法检查中遇到另一个问题,即新华侨工作值得重视。建议国家对新华侨的工作也要加强。要重视新华侨遇到的问题,从政治上、政策上给予关心、支持。他们在我国已是一支很大的队伍,是一支高知识高智慧的人才,而且这支队伍将会越来越大,将为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王学萍委员说,五、六十年代的归侨是在特殊情况下回来的,在那种情况下,一大批要安置下去,因为人数多,我们国家安置得也非常简陋。这是以前的情况,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一定的财力、物力,就要加大力度解决他们的困难,包括案件的处理问题、危房的处理、孩子读书就业问题等等,这些事意义非常重大。总之,归侨侨眷反映的问题,一定要解决,我同意盛副委员长在报告中提出的解决措施,希望有关部门要认真抓落实。  
        许智宏委员说,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背景。历史上一大批侨民在特殊的情况下回来了,但是至今各方面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因此,这方面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我们以前在扶贫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国家也大量地投入。但是,看来,对归侨这部分人重视不够。昨天根据盛副委员长提供的数据,在部分地区归侨的收入都低于当地的平均水平,这种情况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对这部分人的工作做得好坏,也会直接影响海外华侨的祖国凝聚力。

        加强侨务法制建设,做好新形势下侨务工作
        赖爱光(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说,新归侨、侨眷权益保护问题:根据我们在上海执法检查的情况看,新归侨的数量已经超过老归侨的数量,许多留学生出去较多的省市都有类似的情况。在上海有大约6万多留过洋的人才,他们正在把海外学成的科技、管理和文化成效拿回国内兴业。他们与60、70年代的归难侨不同,普遍生活水平较好,业务水平也高。他们把自己的事业发展投向国内,有的创办企业,有的开发高新技术产业。他们碰到的困难大多集中在创业初期的困难和对国家法律政策了解甚少以及回国后子女上学、配偶工作等问题,如何在政策和法律上保护他们的权益,让他们安心在国内创业,可能是今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修改应当考虑的新内容。
        邢军委员说,从我市进行的侨法检查工作可以看出,在落实“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保护华侨的正当合法权益方面,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也解决了很多归侨侨眷遇到的实际困难,但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报告中提出的几点建议很有针对性,特别是:1.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侨务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侨务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涉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拓宽侨务工作的思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要依据国家相关的涉侨法律、法规,维护华侨华人回国创业人员和华商侨商的各项权益。2.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涉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各级领导、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侨法意识,引导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回国创业人员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适时制定和完善有效的措施和政策,加大对早期归侨扶贫力度和投入,切实解决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回国创业人员在工作、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服务。有针对性地制定鼓励和扶植华侨华人回国工作、投资兴办企业、创业发展等方面的措施和政策,切实解决他们在经济财产、子女教育就业、出入境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最后,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当前我国侨情的发展变化,尽快制定对归侨身份界定的法律解释和保护华侨华人在国内各方面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进一步调动他们回国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关于归侨身份的界定问题,主要是针对改革开放以后出国的华人,由于出境的身份和方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在国内取得居住权的背景也很复杂,目前对这些人只是笼统地称之为新侨和新华人。如果还是用老归侨的身份界定方法进行确认,会出现很多问题,这是各地反映比较突出的,全国人大华侨委也就此起草过相关解释草案,但一直没有出台,建议尽快通过立法予以确认。
        伍增荣委员说,建议在完善归侨侨眷法律、法规中,不要掉以轻心,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合理合法地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这样有利于我们振兴中华大业,归侨侨眷对祖国大陆的建设作出了很多贡献,我们一定要重视、爱护和尊重他们。
        刘山在(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说,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对归侨侨眷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宣传是非常重要的,我过去没有干过侨务工作,到了华侨委确实学习到了很多的东西,了解了很多的侨情。过去我有一个误区,认为华侨不应该搞特殊,应该一视同仁,特别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加入WTO以来,一切都要平等。但是这个看法是不对的。我们对华侨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特殊群体,要贯彻“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方针,我们往往太强调平等,不注重根据特点来适当照顾。华人、华侨是我们的宝贵财富,无论是在中国革命和建设方面,都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我跟俄罗斯会谈的时候,俄罗斯方面说,最羡慕中国两件事,一是有那么多的爱国华人、华侨来支持你们的建设,我们也有俄侨,但是我们的俄侨没有你们的那么好,二是有香港。所以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华人、华侨、侨眷,对他们要根据特点适当照顾,充分体现我们党和国家的侨务政策,使这个宝贵的财富能够更加发挥作用。  
        罗益锋(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说,从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少的,而且个别的还很严重。特别是一些侵权的案件,有的是长期以来得不到解决的案件,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出台16年了,为什么大量的案件不能得到解决?比如关于华侨农场的地被周围农民侵占的问题,5个涉侨部门多年来一直反映这个问题,但是,到现在也没有解决。这种问题说明目前的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有一些欠缺,可操作性差,有一些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改。这一次的执法检查做得非常好,如果能解决侵侨的历史积案,就会在海内外特别是东南亚等地区,产生良好的影响,可以换回我们失去过的信誉,势必有助于我国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施。
        刀美兰委员说,华仁同志的报告很细致、很完善,我非常赞成。政府对归国华侨一直来非常关心重视。我自己是少数民族,又是侨眷,听了这个报告感触很深,心里热乎乎的。所以,希望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尽快得到修改,更加完善,因为这牵扯到我们祖国的繁荣昌盛和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华侨、侨眷在国内或者海外有上几千万,所以这部法的影响面非常大。有的地方出现了问题,忽视对华侨的保护,在政策上得不到落实,有的甚至还歧视,这样就影响我们祖国和党的威望。我举一个例子,在美国和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居住的华侨、侨胞回来的很多,在海外他们被整得很惨,当他们回国以后,有很多华侨农场的情况的确很差,就像报告中讲到的,既不是工、也不是农,既不是城、也不是乡。如果这些问题不尽快地解决、落实,如果在华侨的问题上没有法律保护的话,影响就会很大。现在祖国昌盛了,华侨觉得很自豪和幸福。我举一个例子,以前的泼水节这些人都不来,而现在每年泼水节整个东南亚的华侨都要来,他们回到祖国的幸福感、自豪感很强。刚才很多委员讲的观点我很同意,我们的几代领导人都很重视侨务工作,一直到胡锦涛总书记都很重视,全国人大领导同志亲自带队伍调研。在基层的领导和有关负责人一定要懂得这部法,一定要懂得这个政策,往往这些有关的负责人不懂得政策,该解决的不解决,很多问题都拖了下来,这样影响很大,希望在这些问题上一定要落到实处。我认为,有的问题该特殊处理特殊照顾就得特殊对待,我希望能够做到这一点。
        何月萍(全国人大代表)说,谈几点意见,第一,关于侨胞在国内投资的权益保障问题。这些年来这个问题比较突出。侨胞在国内投资的权益屡屡受到侵犯,通过打官司处理,在很多情况下也不够公正,就算赢了,执行起来也非常困难。我们也连续地提出了议案和建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即侨胞在国内投资的权益保护法,待时机成熟时考虑。这个问题是个敏感的问题,“侨胞”这个概念应该包括海外的华人、华侨、归侨侨眷,“华人”应该是属于其住在国的公民,我们立一部法,保护外国人在中国的合法权益,所以这个问题比较敏感,也影响我们国家和侨胞常驻国之间的关系。执法检查报告中讲到,这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来处理解决,我不知道这上面写的“适时制定修改”这几个法,而且把这几个法也叫作“涉侨法规”,这几部法是否已经把华人、我们的亲戚在国内投资的权益的保护体现出来了。如果已经体现了,就应该加大宣传的力度,而且还要依照这些法维护侨胞在国内投资的合法权益。第二,归侨侨眷身份的确认问题。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一条很明确地规定了什么叫华侨、什么叫归侨、什么叫侨眷,但是执行起来,在认定身份问题的时候就有一定的难度,而且难度比较大。比如“长期定居”,华侨是指长期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那么“长期定居”指的是多长?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说法。比如在改革开放以前,定居一年也算华侨。最近国务院有个试行的意见,规定是在一个国家定居5年以上才算华侨。为什么定居是5年?而且规定在一个国家延续。如果我在法国定居3年,因为工作的原因,然后又到英国工作了2年,不在同一个地区和国家,这算不算连续定居?这个意见执行起来也困难。又讲到了留学人员不算侨胞,但是现在有些国家对留学人员,特别是读到硕士和博士的时候,也给绿卡或者枫叶卡,比如加拿大,只要在那里读研究生学位,马上就可以拿到枫叶卡,是否可以开始计算定居年限。对此,希望国务院侨办拿出一个准确的说法认定华侨的身份。
        王涛委员说,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非常好,而且非常及时。本法实施这么多年了,确实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通过这次执法检查也都采取了有力的解决措施。针对性强,很好。另外,我们国家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在过去制定的时候还是着重于改革开放以前的归侨或者侨眷利益的保护,当然也包含了一些目前的情况,但是比较少。实际上整个改革开放以来华侨的组成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而且形成了一个新的阶层,和以前的侨胞还是有很大的差别。华侨在国外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他们的侨眷也在国内形成了一个新的阶层。希望我们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在修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时候,在这方面能够加大调研力度。重视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侨胞阶层,对这个阶层的侨眷,以及他们在国内的投资的保护,应该进行大量的调研,以便更好地修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使改革开放以后形成的这样一个新的侨胞的群体能够发挥更好的作用。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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