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的博弈
翟勇
气候变化与国际政治
气候变化问题,使得很多人对国际间政治、经济的博弈有了深刻的感受。但是,对大多数人来说,隐藏在气候变化问题背后的政治问题他们并没有察觉或者说是仅仅有所感悟。
如同其它国际问题一样, 气候变化问题同国际政治经济博弈关系密不可分。气候变化本应由科学家们探讨和论说的一个科学上的问题,却引起越来越多政治家们的关心和重视,主要原因是一些西方国家也力图使之政治化,利用它,达到在国际政治、经济博弈中占居优势地位的目的。
随着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他们在世界经济事务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政治地位也随之攀升。使得那些意图永远主宰世界的政治家、思想家们感到不安和忧虑了,而这其中最为使他们忧虑的是中国的崛起。
一个时期以来,在个别发达国家新闻媒体上,不时渲染的有关中国的不实报道,意在向人们说明中国发展进步对世界的威胁。尽管中国人仅仅是在为自己的生存问题而奋斗,经济的发展也仅仅是由于借鉴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而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却确实为那些希望我们永远挣扎在贫困之中的政治家们所忧虑了。这种忧虑不仅仅是在思想中的,他们也在不断为解除这种忧虑而付诸行动。中国的政治、社会稳定,中国经济发展的势头仍然看好,并为世界经济的发展带来活力。而中国社会的稳定发展,恰恰来自于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
因此,如何在经济上遏制中国,就成为政治家们图谋的唯一出路了。气候变化恰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臆想成可以唤起全世界的环保主义者和忧虑环境问题的人们反对中国的发展、进步,成为他们用来遏制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武器。
气候变化与G8+5立法者论坛
近年来,一些国际政治家们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兴趣更为浓厚,他们对科学上尚存争议、并不十分确定的一些结论给予了更为肯定的回答,使人们对政治家和科学家究竟谁更懂得科学这一本来十分清楚的问题产生了疑惑。
但是这些政治家们虽然做出了许多有关气候变化问题的果敢的结论,并描绘了减排温室气体的宏伟蓝图,但他们却并不想为自己国家在历史上对气候变化问题所做出的“卓越成就”继续做一点更加美好的事情。他们在感受了政府间气候变化谈判的艰难和无计可施的时候,开启了G8+5气候变化立法者论坛,试图通过对立法者们的说服,来搬开政府间气候变化谈判道路上的“拦路石”。
G8+5气候变化立法者论坛对外声称的目标是:使来自G8成员国家、印度、中国、巴西、墨西哥、南非、西班牙、澳大利亚的立法者及有关的国际人士团结起来,讨论2012年以后的气候变化框架协议。但事实上是旨在谋求促使美国承担减排温室气体义务,特别重要的是试图抛弃《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京都议定书》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谋求2012年京都议定书生效期结束后的后京都时代,发展中大国特别是中国、印度承担减排二氧化碳义务。其中,对中国采取严厉的批评和指责的态度,对印度报理解的态度,不谈及其他发展中大国的减排问题,唤起海岛国家对中国的不满,意图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分化发展中国家,孤立中国、打压中国。此外,还有一个更加深沉的目的就是通过发展低碳经济,并将其写入未来有关气候变化问题的国际法中,以便改变目前世界经济的格局和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局面。
科学报告背后的事情
为了进一步影响国际舆论,一些国际政治家们利用两个具有权威性的报告,一个是科学报告,即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报告;另一个是经济学报告,即斯特恩评估报告来说明气候变化的严重性。其中以IPCC报告为主,斯特恩评估报告为辅。为了影响IPCC第四次报告的结论,在这个报告于2007年2月正式发布之前,他们组织了享有国际名望的经济学家们,急急忙忙地作出斯特恩评估报告,意图影响IPCC报告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结论,而更为重要的是意图影响未来后京都时代气候变化谈判的结果。
欧派克总干事指出:“斯特恩评估报告是误导,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只能通过‘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来实现,斯特恩报告中那些在科学和经济上都站不住脚的情景将于事无补。”英国剑桥大学教授和经济学家从公平的伦理学角度出发指出:“斯特恩报告的结论隐含了作者对代际公平的观点,0.1%的贴现率意味着当代人必须要把收入的97.5%用于储蓄留给子孙后代,这是根本不现实的;这个报告是一份政治报告,而非学术报告。”美国耶鲁大学教授认为,对气候变化的常规经济学分析显示,最优减排模式应该是初期小幅,中、后期待经济和技术进一步发展后再较大幅度削减,与斯特恩报告立即大幅度削减的结论相反。法国模型专家认为,该报告采用简化模型简单外推在方法上是危险的,模型评估对适应的考虑严重不足。澳大利亚Lavoiser集团质疑斯特恩报告的严谨性,认为气候变化的科学问题已经明显政治化了,警告政府不要受其结论的蛊惑。
国内也有人清楚地认识到,斯特恩报告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英国以及欧盟推进后京都谈判的总体战略。这份报告充分显示了英国不仅要通过气候变化问题在欧盟内部担当领导者,而且希望在以气候变化为主题的全球事务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为此,英国政府赶在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之前,精心策划出台了这样一份特殊的报告。还有人精辟地说明,这是以科学报告的形式,服务于政治谈判的需要。
报告不遗余力地强调全球减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未来实施减排的方案。这个方案也是为未来世界经济的发展指出了一条不利于中国等广大发展中国家和非欧洲国家发展的道路。低碳经济可以起到打垮中国经济,进而使美国经济走下坡路的一箭双雕的作用。一些欧洲国家已经在无声无息地为步入低碳经济时代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按照低碳经济的要求,高碳产品将失去在国际经济中的竞争力,而要生产出有竞争力的低碳产品必须掌握低碳技术,建立配套的适应发展低碳经济的条件。这样,中国要发展低碳经济就只有依赖欧洲国家的低碳技术。
然而,斯特恩评估报告和G8+5气候变化立法者论坛上欧洲议员们明确的声音已经告诉人们,要获得这样的技术需要通过市场经济来实现。就是不按照“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给予资金和技术无偿援助和转让的清洁发展机制来实施人类共同但有区别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原则,而是用新的机制来替代《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的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清洁发展机制”,即通过建立低碳经济,把世界上一切国家的经济发展模式并入到由他们建立的低碳经济系统之中,来实施他们的温室气体减排方案。在这个系统中,一切外来的参与者需要购买或者有能力自我获得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这对资金和技术研发能力都十分匮乏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困难重重。
IPCC第四次报告的重要结论是气候变化与人类活动有关具有90%的确定性。对此,令一些科学家感到不解,他们认为,尽管科学界对宇宙间的许多现象如恒星系各种星球运转规律的研究,地球上板块构造和大陆漂移等问题的研究都尚无明确的科学结论的情况下,而在气候变化与人类活动有关具有90%的确定性这个问题上却是取得了重大的科学研究“成果”。同时,10%的不确定性也不得不使人提出疑虑,这究竟说明了什么?人们确实感到了气候的变化,但究竟是自然运动的结果,还是与人类利用化石燃料有关?后者的作用是决定性的,还是前者的作用是决定性的?
如何确定和分配减排温室气体的责任
首先应当历史地看问题。历史发展到今天,人们开始专注于今天排放者的责任,人们不愿意再去谈历史,他们习惯于孤立、静止、片面地看问题。在应对气候变化,确定减排责任问题上,难道能够不去谈历史责任吗?历史责任不是主要责任吗?如果IPCC报告的结论是科学、正确的,那么没有200年来的排放会有今天这样的气候变化吗?除非我们说气候变化与人类排放温室气体无关,也就是认定IPCC报告的结论是不真实的,显然没有人会做出这样的说明。于是,在IPCC报告的结论下我们探讨减排责任,难道不应当明确200年来谁是主要的责任者吗?明确了这样的问题,我们就应当清楚谁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这是因为我们是一个对人类负责任的国家,但同时我们也懂得怎样理性地处理问题,就是我们的减排是为历史上的责任者减排,既然如此,历史上的责任者就应当承担提供资金和技术的责任,否则我们也就只能理性地采取我们自己应当采取的行动。
其次要关注人均排放量问题。因为这个排放量表明了国家的实际生活水平。同在一个星球上,每个国家、每个人都有不断改善自己生活的权利。现在世界的情况是,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量大多没有增加只有个别有增加有的甚至在减少。而发达国家大多在增加,个别有减少。发达国家的人均排放量都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并且有的发达国家现在的排放在1990年的基础上增加了24%,也就是说历史旧帐没有还清,又欠新帐。
应当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京都议定书》确定的清洁发展机制来承担减排责任,即遵循国际法;国际法是国际公益的体现,反映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遵守国际法就是在国际社会坚持公平和正义。一方面国际社会应当督促尚未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尽快批准,另一方面应当督促已经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履行自己的承诺。这是未来制定新规则的前提,如果从前的规则没有人执行,那么以后的规则同样会有人不执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应当把应对气候变化与解决贫困问题结合起来看。气候变化即是个环境问题,又是个发展问题,但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在发达国家享受优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同时,发展中国家的人们却在为解决生存问题而奋斗。也就是说发展中国家人均温室气体排放低,属于生存排放,减排潜力小,主要任务是消除贫困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今天发达国家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问题做得很好,这主要是由于他们解决了贫困问题,解决贫困是他们走向今天这样良性发展的基础。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解决贫困是处理好一切环境问题的基础。
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态度
现在国内关于环境和气候变化问题最时髦的一些言论,是那些故弄玄虚的论调:中国的SO₂排放世界第一,中国的CO₂排放将上升为世界第一,中国4天建一个电厂,甚至有人还说是一天一个电厂,更有甚者说我们一天建两个电厂。这些宣传是真实的?他们看到我们在建电厂,怎么没有同时看到我们拆掉多少电厂?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在国际会议上西方人说,我们怎么减排都没用,因为中国一天建一个电厂。
为什么不实事求是,为什么不全面、联系、发展地看待气候变化问题,为什么割裂历史只讲今天中国的事情?一次在国内由某个部门举办的有关环境问题的国际研讨会上,一个著名的气象学家引证了许多数字例数我们的SO₂、CO₂排放严重的情况(不知道这些数据是否真实),当场就迎合了许多与会外国人的响应,并造成了攻击中国的情景。如果不历史地全面地看待气候变化问题,简单将一些个案或数据罗列出来只会引起误解,或授人以柄。
即便就今天中国的排放量来说,难道都是属于中国的吗?那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我国温室气体排放的情况:东部高于中西部,而三资企业,特别是“两头在外”的外资企业或者合资企业也大多在东部;中国生产的大量产品中包含着外国资本的利益,中国人牺牲自己的环境和资源为世界生产产品,却只能获得产品受益的一少部分,更多的利益被发达国家拿走了,留给中国的是污染和资源的消耗,这同时也清楚地表面了,在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属于发达国家的,据有关数字显示,在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中35%是由发达国家在中国排放的。我们确实应当感谢在中国经济处于困难的时候,一些国家将大量的资本投入中国,但我们也应实事求是地看到与此同时那些被西方社会淘汰的产业也随之进入了中国,造成了今天中国的排放状况,这些投入在帮助中国发展经济的同时,也确实给中国带来了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消耗。
目前国内研究气候变化问题的人们在讨论气候变化问题时总是喜欢复述国际上的一些说辞,诸如一些中国人对IPCC第四次报告关于90%确定性的反复强调,喜欢和外国人一道畅谈气候变化的主要受害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甚至按照一些西方学者和政治家的口吻谈论气候变化首先要淹没北京、上海,广州的灾难等等。对于那些所谓理论家的言论我们没有去责难的必要,但是中国的科学家们对于气候变化的论说,大多数是重复国际组织或者西方学者的结论,难道我们自己就不应该有一些不同的见解吗?特别是个别新闻工作者,在并不知情气候变化的真实原因的情况下,盲目炒作有关气候变化的新闻。
但更令我们悲哀的是在我们身边响起的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声音:“中国是一个大国,应当对人类负责,虽然国际公约没有让我们承担减排义务,但我们自己应当主动承担减排义务”;“对于国际上的减排压力我们是顶不住的,顶不了多长时间。”这些非理性的懦弱者们的错误在于他们并非懂得理性地看待问题。随着中国的发展,中国的排放确实有了一定的增加。如果说气候变化确实与人类活动有关,中国的排放会加剧气候变化的话,那么,我必须首先弄清其根源,分清其中的责任。今天中国的排放之所以被认定是目前影响气候问题的原因之一,则是因为我们共同的气候环境本底发生了变化,而这一变化如果说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话,那么是谁造成了今天这样的气候环境本底。如果没有这样的不良本底,我们的排放会引起很大的气候波动吗?如果在一百多年前我们像今天这样排放会有人提出异议吗?如果要中国承担减排责任,那首先应当由那些造成今天气候环境本底的责任者承担责任,京都议定书为他们承担责任确立了正确的途径,就是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用于减排温室气体的资金和技术。所以不是中国是否应当承担减排责任的问题,而是那些造成今天气候环境不良本底的责任者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是他们是否按照自己的承诺履行国际法的问题?没有他们承担上述责任的前提,何以来谈中国承担减排责任的问题呢?对于他们在不履行自己应尽责任的前提下对我们施加的压力我们为什么就顶不住呢?为什么对我们顶住这样的压力做出上述那样懦弱的退缩性的指引呢?那些造成气候变化不良本底的责任者,今天他们的人均排放不是依然高于我们吗?他们不但没有履行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的责任,连自己的责任也还没有承担呐。
总之,气候变化是一场博弈。一个科学上的问题早已超出了科学研究的范围。当政治家们操纵和左右气候变化问题时,它就充满了政治、经济博弈的味道。正像有的科学家所说,气候变化已经转变为政治气候变化或者气候政治变化了。(作者单位: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